公告(裁决内容)-狮劳人仲案字〔2026〕第626号
时间:2026-09-02 16:48 浏览量:

福建省石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福建省泉州市品晟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本委已依法对你[单位](福建省泉州市品晟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红慧,住所:福建省石狮市常春路10号二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MADAJFYA2Y)与申请人高龙辉、王玉宾等2人的劳动报酬争议一案作出裁决。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狮劳人仲案字〔2026〕第626号《裁决书》一份。裁决结果如下:驳回申请人高龙辉、王玉宾等2人的全部请求事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被申请人若有证据证明本裁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特此公告。

 

                          石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