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参加仲裁暨开庭)-狮劳人仲案字〔2026〕第1009号
时间:2026-11-03 18:19 浏览量:

福建省石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泉州市凡威创享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你[单位](泉州市凡威创享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小龙,住所福建省石狮市南洋路288号2号办公楼707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1MA33XCGQ2Y)与申请人邹起斌的劳动报酬争议仲裁申请。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狮劳人仲案字〔2026〕第1009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变更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申请人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6年4月至9月剩余工资合计:27362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因你单位没有与对方当事人就本案的举证期限协商一致,本委指定你单位应在2026年12月18日17时前向本委提交证据,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委定于2026年12月23日8时30分在石狮市金盛路374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厦一楼开庭审理,届时如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石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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