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4-08-05 17:06 浏览量:

农工党石狮市总支部:

  贵总支部提出的《关于在市区非机动车道两侧安装防晒遮雨棚的建议》由我单位会同石狮市公安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贵总支部对城市发展提出宝贵建议,提及的在市区非机动车道两侧安装防晒遮雨棚建议也很中肯。杭州在路口非机动车道上建设遮阳棚,起到遮阳挡雨的效果,缓解非机动车驾驶人等候红绿灯的焦躁心理,同时遮阳棚上作为文明标语的宣传载体,不仅服务群众出行,也宣传了城市文明。

  但我市交通情况与杭州等大城市有所不同,道路条件存在较大区别,大部分道路并未设有单独的非机动车道,交叉路口也没有单独的非机动车进口道;市区大部分路口均设有渠化岛,非机动车在主路上靠右行驶,在接近路口时可通过右转道进入渠化岛上等待过街。

  经与公安部门探讨了解,建设防晒遮雨棚,基于交通安全,不仅要充分考虑是否遮挡机动车驾驶员视线,还要考虑到行人的通行视线;加之我市地处沿海,强对流、台风等恶劣天气多发,对防晒遮雨棚结构的牢固性、抗风性等要求更高。为此,基于我市现状,建设防晒遮雨棚存在一定局限性,建议待进一步统一规划、充分论证后统一建设实施。

  当前,为暂时缓解行人在等待红绿灯时的日晒问题,我局积极衔接交警部门,现已在市区部分主要人行道红绿灯处安装了约 50 把遮阳伞,在一定程度上为行人提供了遮阳作用,减少了行人等待红绿灯时受到阳光暴晒的困扰。

  此外,按我市“建管分离”原则,我局承担道路设施竣工验收后的管养工作,就提及建议事项,后续我局也将立足岗位,积极配合相关建设单位、公安等部门,以服务群众、创建文明城市为出发点,探索道路设施优化管理措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分管领导:蔡加新

  经办人员:邱珊谜

  联系电话:88739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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