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成立重大危险源督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_机构设置_石狮市人民政府
应急管理局
  • 索 引 号:QZ05125-3000-2021-00001
  •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12
  • 标题:石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成立重大危险源督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应急〔2021〕4号
  • 发布日期:2021-01-13
石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成立重大危险源督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石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成立重大危险源督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21-01-13 17:01 阅读人数:189

  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督长制(试行)的通知>》(泉安委[2019]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应急管理系统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应急管理系统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扎实全面推行督长制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应急管理局重大危险督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危险源督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长:王文晖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督长:陈国锋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员:张孝强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周德志  市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股长 

  谢国仙  市应急管理局安监股股长 

  二、具体监管职责: 

  危化股负责石狮市佳龙石化纺纤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管,安监股负责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神华福能发电有限公司、石狮市明祥食品有限公司、石狮市成福海产品冷冻有限公司等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监管。 

    

    

  石狮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2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您需要开启无障碍服务吗?

30秒后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