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石狮市人民政府
应急管理局
石狮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3 15:24 阅读人数:15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市政府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ishi.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狮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股联系(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22楼2212室,邮编:362700,电话:0595-88712898,电子邮箱:ssaqsc@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福建省、泉州市相关要求,围绕群众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领域信息关注需求,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和渠道建设,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和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立足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22年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公开于石狮市人民政府网)。其中,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行政许可28条,行政处罚17条,生产单位应急预案备案10条,安全生产简报11条,工作动态10条,财政预决算1条,“三公”等经费情况3条,隐患排查信息12条,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及信息4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制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51条。全年共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件,受理自然人依申请公开1件,办结及时率100%,其中予以公开1条。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被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并由局综合股承担政务公开具体工作指定专人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公开信息。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信息发布遵循严格的保密审查及文字校对流程。严格按要求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移交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工作。2022年,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358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103条,依申请信息公开信息251条,不予公开信息4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将石狮市人民政府网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等专栏的公开工作。我局积极利用“石狮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充分发挥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及时将最新政策解读给群众,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效能,并加强与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公共查阅点的协同建设。此外,在石狮融媒体中心LED显示屏等平台开展公开信息的宣传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监管工作,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的原则,切实做到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严格审核把关制度,每次信息公开前必须经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局主要负责人进行把关,坚持“谁供稿、谁负责”,确保责任到人,有效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反馈制度,2022年,公开工作考核达到上级要求,未收到相关社会评议,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能稳步推进落实,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全面落实培训工作有待加强,信息公开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抓住重点、明确内容、落实措施,促使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有深度、有广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创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的机关新形象。一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晓率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信息调研。充分利用各种力量和资源,结合我局实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调研,挖掘工作新亮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提高政务公开效能。及时梳理各项政务工作,补充完善公开的信息,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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