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0-1300-2025-00002
    • 发布机构: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06
    • 标题: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2025年石狮市占道经营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城管执法〔2025〕50号
    • 发布日期:2025-08-19
    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2025年石狮市占道经营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8-19 17:46 阅读人数: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石狮市占道经营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8月6日

      



    2025年石狮市占道经营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印发《关于深化整治2025年城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总体方案》及《2025年石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占道经营行为的管理,提升我市整体形象,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暑期旅游环境,给市民游客带来更好的游玩体验,整治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占道经营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综合施策”的原则,切实把握好城市管理与方便市民、规范市容秩序与经济发展的管理,持续提升城管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占道经营整治工作,全面清理、整顿占道经营行为,力争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整治,实现机动车道两侧、人行道整洁有序,占道经营现象明显减少,交通安全畅通,便民集中经营点设置规范,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城市品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镇(街道)。

      三、整治内容

      (一)店外经营:未统一划线超出门窗、墙体外立面摆放物品或从事经营活动;

      (二)流动摊点:未经允许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停车泊位摆摊设点以及影响市容环境的经营活动,尤其是各小区、学校、农贸市场、商场、景区景点、公园周边以及群众投诉的区域;

      (三)集中经营点:经各镇(街道)设立的便民集中经营点以及自发形成的如锦江外线、大厦村海岸带、“小威海”等游客密集的沿海网红打卡点。

      四、整治步骤

      (一)第一阶段:由各镇(街道)开展对本辖区的日常巡查,劝导、制止占道经营行为,尤其是强化对问题严重、整治反复、群众投诉区域的巡查、劝导、制止,对屡教不改的,采集至少3次证据(带时间水印的照片或视频)附地址第一时间报送至市城管执法局市容股邮箱。

      (二)第二阶段: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对各镇(街道)上报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梳理,会同镇(街道)开展联合整治,对仍拒不整改的予以立案处罚。

      (三)第三阶段:由各镇(街道)对联合整治情况进行巩固,落实常态化巡查,避免问题“回潮”。同时规范设置便民服务点、网红打卡点及跨店经营等,引导摊贩入点经营,市城管执法局予以指导。

      五、治理措施

      (一)严抓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主次干道、城市出入口、小区、学校、农贸市场、商场、景区景点、公园周边的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强化对占用城市道路及停车泊位摆摊设点的主动发现、及时制止力度,屡教不改的占道经营行为予以立案处罚。对占道经营严重、整治反复区域、群众投诉区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抓、反复抓,积极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占道经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重要活动、节假日期间,合理调配执法力量,加大巡查频次,切实抓好执法保障工作。

      (二)坚持文明疏堵。参照《泉州市中心城区沿街商户适度跨店经营管理指导意见(试行)》(附件1)《泉州市中心城区便民服务点设置导则(试行)》(附件2),在不影响交通、安全、消防、市容和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确有需要的部分路段实行跨店经营,探索利用闲置地、旧厂房、旧学校等设置便民服务点及网红打卡点,引导流动摊贩入点经营,并规范集中经营点设置,加强对集中经营点卫生、市容、交通的日常管理,做到出店有度、管理有力、经营有序。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占道经营整治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化整治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积极开展集中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协调机制,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文明执法。强化服务优先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依法为民,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法程序,做到仪容仪表端正、言行举止文明,落实“教育为先”要求和普法宣传责任,确保树立良好形象。

      (三)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抓好市民易投诉、治理易反复等重点区域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确保问题有效解决,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

      (四)推进联合治理。构建联防联治、共同提升的治理格局,杜绝治理盲区,强化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推动工作高效运转。于8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石狮市占道经营集中整治行动情况表》(附件3)及整治图片报送至市城管执法局市容股邮箱。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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