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0-1200-2020-00014
- 发布机构: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28
- 标题: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农村地区公路日常维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发布日期:2020-07-28
根据《关于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民生、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狮纪办[2020]10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职责,特制定涉及的“解决农村公路日常维护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一、基本概况
我市目前农村公路总里程663.49公里,国道 49.14公里、县道46.77公里、乡道66.297公里、村道501.28公里,其中,管辖范围内农村公路76.3公里、农村公路桥梁29座。全市县道技术状况指数(PQI)保持平稳且高于90%。
二、整治问题
1、农村公路巡查力度不足。“路长制”落实不够到位,各级路长办虽已设立,镇级道路专管员也已下派,但因工资待遇水平不高,人员流动频繁,加之专业技术素养较低等,致使路长办工作无法发挥最佳效果,尤其镇级管辖农村公路在对道路隐患问题的排查及修复完善力度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
2、涉路许可事项修复不够及时。市级管辖农村公路范围内的占用、挖掘事项在办理行政许可,并缴纳修复赔偿费用后统一进行修复,但基于申请单位的施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施工现场管线交叉、物料购置等多种因素,修复时间长短不一,直接影响道路通行影响。
三、整治措施
1、继续推行农村公路养护及安保设施完善购买服务方式,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实行一年一标。通过社会化管养运作模式,进一步完善道路日常巡查、管养机制,有效提高农村公路养护安保设施完善工作专业水平,确保在管辖道路上出现问题30分钟到达现场,核实情况后路面小修及安保设施修复在24小时内完成,涉及大、中修和安保设施完善的72小时内完成安全措施围挡,在确定施工方案、满足施工条件后进入实施,并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养护保养期),有效保证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同时,进一步健全“路长制”各项工作,按照“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管养模式,加强对各镇路长办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指导、检查;依据制定的考核办法,严格按照标准,对各镇路长办的季度考核、年度督查,加强互动互联,促进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提升;积极开展农村公路乡村道专管员APP应用、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等业务培训,提高专管员业务能力。
2、加快许可事项修复进度。对申请的挖掘、占用事项及时沟通燃气、电力部门进行联合现场勘察,并实时施工跟踪进度,加强与申请单位的无缝衔接,确保在满足修复条件下第一时间安排进场修复。
3、协调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保障。积极向省、泉州市争取养护专项补助资金的同时,加强与市财政部门沟通衔接,推动促进镇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得到保证,加强与镇路长办的联动,引导镇级公路养护工作取得实效。
4、加强宣传指导。充分运用日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工作、政策,提高市民爱路、护路意识,营造人人参与浓厚氛围。
5、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设立单位监督电话:0595-88730399。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