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由石狮市城市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石狮市濠江路保安大厦,邮编:362700,电话:0595-83033996,电子邮箱:sssxzzf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严格信息审核为重点,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和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1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向两馆移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份,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7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7条,其他类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围绕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聚焦重点公开领域,增强公开实效。一是因机构改革,水务处成建制划入我局,新增公开河长制实施情况,每月更新河湖长名单、河长制工作简报。二是积极公开我局第一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公示,不断增加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同时,于6月份开通石狮市城市管理局政务微博,定期进行更新,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图书馆和档案馆公共查阅点,定期公开和移交主动公开信息,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不断提高公众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的领导作用,全面推进各项政务公开,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流程。同时,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健全完善局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我局各类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党务公开条例、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规范和加强互联网门户网站、新媒体的信息发布管理,坚持推行公众微信号信息发布“三审三校”,严格审核流程,经一校信息发布专人初审、二校综合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核稿、三校主要领导审批,方可发布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有较大的提升,但仍存在差距:一是对政务公开认识不足,未能跟上群众的获知需求,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需进一步丰富。二是随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学习培训力度不够,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认真反思,及时整改。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务公开。强化思想理论引领作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觉悟,增加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围绕我局中心任务、重点工作及群众关切,及时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2、扩大公开范围,发挥服务实效。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常规工作,围绕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不断深化河长制、行政执法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坚持定期更新,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报刊、简讯等载体,发挥信息公开服务功能,回应群众关切。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学习和培训,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高对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提升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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