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6 11:13

      本年度报告由石狮市城市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石狮市濠江路保安大厦,邮编:362700,电话:0595-83033996,电子邮箱:sssxzzf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城管领域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信息管理,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深刻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新任务、新举措,全面、及时做好信息主动公开,推进政府信息更透明。2023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条,其中部门规范性文件3条,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1条,其他政府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不断提升公开主动性,加强沟通联系,充分了解诉求情况,及时做好解释说明,依法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扎实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高质高效。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答复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编制《石狮市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同步设立水利行政执法、水利水务资讯、河长制实施情况、水旱灾害防御预警四个栏目,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全面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废止过期文件。做好文件规范发布,逐件制作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标准电子文本,并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三是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信息服务功能。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本年度制订的政策文件《石狮市共享单车(电动车)管理办法》、《石狮市“十四五”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实施方案》及时上网进行民意征集,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着力打造高效便民、交流畅通、群众满意的交流平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主要公开平台,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做好信息服务工作。定期向市档案馆、图书馆报送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方便群众查阅。充分利用“石狮城管”微信公众号,围绕群众关注关切和城市管理领域重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通过案例讲解、政策解读、宣传典型、普法专栏、工作动态等方式,积极塑造城管新形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推动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促进政务公开各项任务高效落实。严格落实信息“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常态化开展表述不当、错字漏字等排查,确保信息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902.6952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明显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务公开创新水平仍需提升,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今后,我局将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聚焦群众关注关切,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公开,增强解读文件实效性,通过图片图表、在线访谈等形式,推进政策精细化解读,让群众更好了解政策,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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