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石狮市人民政府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5 15:53 阅读人数:9

  本年度报告由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地址:石狮市濠江路916保安大厦,邮编:362700,电话:0595-83038789,电子邮箱:sssxzzf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立足城市管理领域,聚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效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位高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突出城市管理领域重点,合力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信息公开积极妥善、及时准确。2024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条,其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1条,城乡建设管理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答复按时、准确、严谨,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答复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信息收集、发布程序。主动收集城管领域各方面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加强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客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权益的重大事项进行意见听取。对本年度制订的政策文件《石狮市生活污水专项规划(2024-2035年)》、《石狮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工程运营维护方案》、《石狮市给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石狮市水网建设规划》等及时进行民意征集,广泛听取意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主要公开平台,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全面公开城管领域信息,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定期向图书馆、档案馆移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有效信息。充分利用“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关切群众“急难愁盼”事项,及时宣传城市管理领域工作信息,以公开促落实,以服务促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及时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落实落细工作考评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过程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改进、不断提升。深化城市管理领域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201.3330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明显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部分公开信息存在时效性不强,公众参与度较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收集、审核和发布任务较为繁杂,工作人员力量薄弱,易造成工作衔接不畅。今后我局将持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提升城市管理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转变思想观念,主动贴近群众,主动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及时有效配置信息资源,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提升工作能力,推动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活动,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前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狮委办发〔20244号)文件精神,撤销石狮市城市管理局,于20247月组建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整合划入市城市管理局职责及相关部门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该报告数据统计整合了2024年石狮市城市管理局、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数据,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1日至20241231日。 

  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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