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5-0100-2024-00006
- 发布机构:石狮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07
- 标题:石狮市财政局关于成立石狮市政府采购纠纷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财采〔2024〕5号
- 发布日期:2024-05-0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泉州市政府采购协会,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纠纷化解的专业性和及时性,丰富政府采购纠纷化解方式,高效公正化解政府采购纠纷,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政府采购效率。经研究,决定成立石狮市政府采购纠纷调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解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蔡天锡 石狮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副 主 任:林功禄 石狮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主任
刘一平 石狮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排名不分先后):
高溢华 石狮市财政局绩效股股长
邱清清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股负责人
王泽漳 石狮市卫生健康局综合股股长
陈毅峰 石狮市公安局二级警长
许安妮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综合股股长
卢玲珑 石狮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股负责人
上官毅祥 石狮市教育局资源配置中心负责人
黄应跃 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赫珂珂 福建立行律师事务所
调解委员会成员如有工作变动,由接任工作人员自动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石狮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负责调解委员会日常事务和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纠纷化解工作,分析调解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建议。
根据调解工作需要,可适时调整调解委员会成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委托聘请人民调解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当事人均认可的其他人员参与调解工作,协助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三、调解地点
固定调解办公地点设在石狮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石狮市八七路875号政协委员之家816)。采购量比较大、政府采购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采购人,可以在该单位设立流动调解站,并报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附件: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政府采购纠纷调解机制的通知(泉财采〔2023〕260号)
石狮市财政局
2024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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