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5-0800-2024-00011
- 发布机构:石狮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7
- 标题: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3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备注/文号:狮财建函〔2024〕1号
- 发布日期:2024-05-17
市自然资源局:
凤里李毅科代表在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湿地公园推行鸟类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机制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单位协办意见反馈如下: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林业生态保护(含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2022-2024年预算分别安排相关业务经费216万元、205万元、205万元。同时,市财政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局协助保险承保机构做好水稻、马铃薯种植保险服务工作,2023年水稻种植承保面积739.29亩,保险保费11089.35元(由各级财政承担,农户无需支付保险费用),马铃薯种植承保面积30亩,保费1500元(其中1200元由各级财政承担,农户承担300元),保障广大农民收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四条有关规定,“采取措施和补偿所需的经费,按照分类分级保护的原则,可以申请省级以上财政予以补助”,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向上争取资金。
分管领导:邱凉凉
经办人员:陈俊冲
联系电话:83135298
石狮市财政局
2024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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