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5-0800-2025-00003
    • 发布机构:石狮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9
    • 标题:关于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8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备注/文号:狮财国资函〔2025〕2号
    • 发布日期:2025-05-29
    关于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8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5-05-29 09:16 阅读人数:1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永宁林英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永梅路商业街改造中永宁卫生院国有资产两间店面处理的建议》(第0082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永宁卫生院于2025年4月向我局申报拆除处置沿永梅路西侧两间店面资产,经实地勘察、集体研究,我局已于5月份完成审批。请永宁卫生院结合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相关规定与永宁镇人民政府协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分管领导:邱凉凉

      经办人员:胡仁杰

      联系电话:83137698

      石狮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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