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5-0900-2024-00029
- 发布机构:石狮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09
- 标题:石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财绩〔2024〕13号
- 发布日期:2024-09-09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会计和评估监督工作的通知》(闽财监便函〔2024〕17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选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一)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二)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福建石狮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检查依据及检查内容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检查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方面,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对2023年执行政府会计准则情况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贯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相关问题。
国有企业方面,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以及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三、检查方式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泉州市财政局布置检查统一要求,采取就地或送审的检查方式。
四、检查时间
自2024年9月9日起,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人员
组长:傅文淮
成员:林功禄、胡仁杰、杨群芳、王章乐、高溢华
六、工作要求
(一)请被查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准备,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资料,以及必要的工作条件。联系电话:0595-88710968。
(二)检查组成员要遵守相关纪律规矩,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开展检查工作。在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客观形成书面检查报告。
附件:1.石狮市行政事业单位目录库
2.石狮市财政局执法人员名录库
石狮市财政局
2024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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