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年度报告由石狮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石狮市财政局综合股联系(地址: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12楼1201室,邮编:362700,电话:0595-88710298,传真:0595-8871249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石狮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通知》和《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有力组织保障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省委、市政府工作总体要求,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综合股,负责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开展。确保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得以扎实、积极的推行和深化。
(二)落实制度管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贯彻落实我局《石狮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等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合规。
(三)完善平台搭建,强化监督保障
指定专人负责对政府政务公开站点与微信公众平台的日常管理与监测,规范内容发布,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公开数据填报工作,确保公开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政府信息共计17条,其中:机构设置信息2条,财政资金管理信息2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信息13条。重点公开栏目信息共116条,其中:政府采购信息116条。通过“石狮财政”官微发布信息42期共132条(其中:政策解读1条),公开财政收支情况12条。通过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石狮分站公开我市产权交易领域信息共205条,其中:交易项目信息205条,成交项目信息0条。
2.不予公开情况。2019年度,“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06条,主要是涉及机关内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等内部文件,及向上级的请示、报告件,大部分属于商讨性的内部文件,涉及到尚未确定的事宜,故作“不予公开”处理。
3.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办结及时率100%,其中已答复件中属于“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件。
4.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2019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案件、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部分问题,如公开内容还无法满足广大群众对财政工作了解的需求,公开信息深度、广度不够等问题依然存在。为更好推进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对照《条例》准确确定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在日后公开中,严格执行“一事一审”,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合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统计数据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仅对“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石狮财政”官微、石狮市政府采购网等公开信息进行统计,其余政府信息未做专门统计,因此上述政府信息相加并不等于全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