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3 11:24

      本年度报告由石狮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石狮市财政局联系(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12楼,邮编:362700,电话:0595-8871029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我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保障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在市政府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其中:机构设置8条,行政权力运行2条,建议提案办理14条,“双随机”监管信息11条,其他政府信息14条,参与专题在线访谈1期。做好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财政直达资金专栏信息发布工作,并通过“石狮财政”官微定期更新本级财政收支情况,发布其他政府信息共25期6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率100%,受理方式为网络申请,其中:不予提供1件。

      202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我局制定、获取政府信息183条。一是为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发布质量,制定印发《石狮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狮财综〔2024〕6号)。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向市档案馆、图书馆及时移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群众获取财政信息提供便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做好市政府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日常维护和内容更新工作,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管理、专人专管等措施,确保各栏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切实提升公开质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市政府网站专栏常态化监督检查,对照第三方政务公开评估指标和排查清单做好查缺补漏,及时整改;开展2023年部门预算和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督促整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足,如部分干部职工依法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干部理论知识学习与运用。进一步探索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质量,落实好法定主动公开,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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