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0-3000-2025-00001
- 发布机构:石狮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6
- 标题:关于查找被捡拾抚养人员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1-06
根据《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公[2016]326号)的通知,现拟对2025年第1期被捡拾抚养未成年人1人的落户信息在石狮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一个月)。
编号:20250001
张博毓,性别:男,大致年龄4岁,血型:未知,2020年3月1日在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金井街道靖宁寺被捡拾,张清梁、许美智夫妇与张博毓共同生活四年多,至今找不到张博毓亲生父母,现暂由拾养抚养人张清梁和许美智自行抚养。
石狮市公安局灵秀派出所现进行公告,如有其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信息或者有关违法线索,请及时来电、来信向公安机关反映。

石狮市公安局:0595-88719110
治安大队:0595-88719157
灵秀派出所:0595-88556110
来信地址:石狮市公安局灵秀派出所收(邮编:3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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