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0-0700-2024-00017
    • 发布机构:石狮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9
    • 标题:石狮市公安局2024年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 发布日期:2024-05-20
    石狮市公安局2024年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时间:2024-05-20 11:12
    序号 被抽查任务名称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抽查区域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检查具体事项 计划抽查时间
    1 旅馆业治安管理情况抽查 治安管理大队 派出所 全市 各类旅馆 5%

      1.是否按要求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以及项目变更情况,房间数、楼层数等与核定的情况是否一致;

      2.出入口、紧急通道畅通情况,安全指示、警示标志设置情况,防火、防盗设施安装情况;

      3.是否建立落实住宿验证登记、访客管理、贵重物品保管和值班巡查等安全管理制度;

      4.是否在旅馆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是否按要求建立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

      6.是否按要求安装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监控室各项管理措施是否落实;

      7.有无淫秽色情表演、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8.是否落实接待未成年人五必须要求;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半年及下半年各1次
    2 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情况抽查 治安管理大队 派出所 全市 全市印章刻制企业 5%

      1.是否按照要求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或向公安机关备案以及项目变更情况;

      2.是否超出许可范围承接印章刻制业务;

      3.刻制公章是否按照规定的名称、规格、式样和数量刻制并逐项登记,办理印鉴备案;

      4.公章刻制企业是否符合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

      5.是否建立落实验证登记、印章保管、作废章坯销毁等安全管理制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半年及下半年各1次
    3 印刷业治安管理情况抽查 治安管理大队 派出所 全市 全市印刷企业 5%

      1.是否按照要求向公安机关备案以及项目变更情况;

      2.是否建立落实承印验证、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

      3.有无印刷非法出版物的情况;

      4.有无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货币、有价证券等情况;

      5.有无非法印制各类秘密文件、资料及党政机关信函的情况;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半年及下半年各1次
    4 旧货业、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情况抽查 治安管理大队 派出所 全市 全市交易旧货、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5%

      1.是否按照要求向公安机关备案以及项目变更情况;

      2.是否建立落实验证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

      3.是否经营赃物、走私物品、来历不明物品及抵押中的物品,或者有赃物、走私嫌疑的物品,以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经营和特许经营的其他物品;

      4.是否在铁路、矿区、油田、港口、机场、施工工地、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附近设点收购废旧金属;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半年及下半年各1次
    5 典当业治安管理情况抽查 治安管理大队 派出所 全市 全市典当行 5%

      1.是否建立落实验证登记、物品保管等安全管理制度;

      2.是否承接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典当的物品;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半年及下半年各1次
    6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汽车回收业治安管理情况抽查 治安管理大队 派出所 全市 全市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 5%

      1.是否按照要求向公安机关备案以及项目变更情况;

      2.机动车修理业是否按要求建立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落实相关制度和要求;

      3.承修机动车或者回收报废机动车是否按规定如实登记;

      4.有无公安机关查控的机动车辆及其他可疑情况;

      5.有无回收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报废证明的机动车;

      6.有无非法拼(组)装机动车;

      7.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有无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报废机动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半年及下半年各1次
    7 娱乐场所、设置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治安管理情况抽查 治安管理大队 派出所 全市

      全市娱乐场所、

      设置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

    5%

      1.是否按照要求向公安机关备案以及项目变更情况;

      2.出入口、紧急通道畅通情况,安全指示、警示标志设置情况,防火、防盗设施安装情况;

      3.娱乐场所是否安装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并落实有关制度和要求;

      4.娱乐场所是否建立落实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安全巡查、保安配备等安全管理制度;

      5.是否有淫秽色情表演、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6.场所设置的包间是否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半年及下半年各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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