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6-0800-2025-00041
    • 发布机构: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8
    • 标题: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备注/文号:狮自然资函〔2025〕135号
    • 发布日期:2025-05-28
    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5-05-28 15:19 阅读人数:1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致公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合理利用石狮市花海谷公园的提案》(第62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石狮市花海谷公园范围大部分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地,如果需要建设固定设施,根据《福建省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需要到市自然资源局办理用林、用地手续。

      分管领导:单泳霖

      经办人员:颜明华

      联系电话:18150933777

      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