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6-0800-2025-00041
- 发布机构: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8
- 标题: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备注/文号:狮自然资函〔2025〕135号
- 发布日期:2025-05-28
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5-05-28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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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致公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合理利用石狮市花海谷公园的提案》(第62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石狮市花海谷公园范围大部分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地,如果需要建设固定设施,根据《福建省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需要到市自然资源局办理用林、用地手续。
分管领导:单泳霖
经办人员:颜明华
联系电话:18150933777
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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