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6-0800-2025-00050
- 发布机构: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1
- 标题: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
- 备注/文号:狮自然资函〔2025〕197号
- 发布日期:2025-07-11
答复类型:A类
洪建树、王世炎等2位委员:
《关于盘活农村回批地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1号)收悉,该提案由我单位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盘活回批地具有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水平、增加村财收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等重要意义,我局高度重视回批地盘活工作。
我局于2025年5月19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盘活未建回批地的指导意见》(狮自然资源规〔2025〕4号),对已批未建和未批未建回批地分别提出盘活方式。一是已批未建回批地的盘活方式主要包括零星插花单宗回批地鼓励按照原批准用途开发建设,连片单幢回批地鼓励通过调整红线规整为一宗地统一设计开发建设。二是未批未建回批地的盘活方式主要包括政府货币收储,村集体参与竞地开发;政府货币收储,出让后纯收益分成;以公建项目申请供地、临时使用;未建回批地置换安置房;积极向上级争取纳入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试点,待纳入试点后,对符合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回批地,可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性质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出让。村预留集体建设用地可结合规划情况建设村文化中心、公园、临时性停车场等,增加村级收入,助力乡村振兴。
我局将根据各镇(街道)及相关村的摸排意愿,结合实际情况,指导村集体提出盘活方案,并积极配合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分管领导:蔡金郡
经办人员:康政杰
联系电话:0595-88717823
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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