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6-1500-2023-00086
- 发布机构: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2
- 标题: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三期1×1000MW机组扩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3-12-22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要求,现对《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三期1×1000MW机组扩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月5日(10个工作日)。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
地址: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4楼,邮编:362700;
电话:0595-88861079 联系人:郭先生。
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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