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6-1500-2024-00064
    • 发布机构: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01
    • 标题:《石狮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 发布日期:2024-11-01
    《石狮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时间:2024-11-01 15:36 阅读人数:1

       《石狮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4年10月18日获石狮市人民政府批复,现公布如下。

      一、规划范围和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石狮市行政辖区内全部陆域空间;重点深化范围为石狮市湖滨街道、凤里街道、宝盖镇及灵秀镇。

      2、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基期为2022年,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近期至2027年,远期至2035年。

      二、城市更新目标与规模

      1、城市更新总体目标

      以建设贸工联动、全域共富的现代化滨海城市为总体目标,通过构建全域统筹、重点突出、分区管控、分类引导的城市更新工作框架,切实推进城市空间格局优化、产业发展升级、服务配套完善、城市风貌提升、历史文脉延续,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城市更新规模目标

      至到2035年,规划推动71个更新单元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更新单元总面积约38平方公里。

      三、更新对象与方式

      1、城市更新对象

      全市城市更新对象分为历史文化区、老旧居住区、老旧工业区、老旧商业区四种类型。

      2、城市更新方式

      更新方式分为保护修缮(包括保护传承和整治改善)、优化改造(包括微改造和改造提升)、再开发等类型。

      四、空间布局与更新单元划定

      1、城市更新空间布局

      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发展格局,遵循“多组团+多中心”的规划理念,全市形成“三轴、四心、六组团”的城市更新结构,推动形成六大组团特色鲜明、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全域空间新格局。

      2、城市更新单元划定

      全市共划定71个城市更新单元,按主导功能定位划定保护传承单元6个,产业更新单元12个,居住更新单元24个,综合更新单元29个。

      按主导更新方式划定保护修缮类更新单元6个,再开发类更新单元19个,优化改造类更新单元46个。

      表1 城市更新单元指引

    统筹分区

    更新单元

    面积/公顷

    主导功能

    更新方式

    老城片区

    LC-01

    16.37

    产业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LC-02

    50.24

    居住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LC-03

    48.19

    保护传承单元

    保护传承、整治改善

    LC-04

    48.33

    居住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微改造

    LC-05

    55.54

    居住更新单元

    再开发

    LC-06

    55.62

    居住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LC-07

    31.36

    综合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微改造

    LC-08

    14.83

    综合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再开发

    LC-09

    37.64

    保护传承单元

    保护传承、整治改善

    LC-10

    15.01

    综合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再开发

    LC-11

    18.31

    综合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LC-12

    18.82

    综合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LC-13

    18.33

    综合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灵秀高铁片区

    LX-01

    10.69

    产业更新单元

    再开发

    LX-02

    55.42

    综合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LX-03

    25.04

    居住更新单元

    再开发

    LX-04

    20.22

    保护传承单元

    保护传承、整治改善

    LX-05

    20.35

    综合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LX-06

    17.75

    综合更新单元

    再开发

    LX-07

    82.71

    居住更新单元

    再开发

    LX-08

    52.11

    居住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LX-09

    39.13

    综合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LX-10

    48.95

    居住更新单元

    再开发

    LX-11

    35.60

    居住更新单元

    再开发

    LX-12

    60.66

    综合更新单元

    再开发、改造提升

    宝盖学府片区

    BG-01

    69.02

    综合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BG-02

    68.99

    居住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BG-03

    24.72

    综合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BG-04

    78.90

    居住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BG-05

    10.94

    保护传承单元

    保护传承、整治改善

    BG-06

    148.02

    综合更新单元

    再开发

    BG-07

    61.48

    保护传承单元

    保护传承、整治改善

    BG-08

    33.19

    综合更新单元

    再开发

    BG-09

    57.12

    居住更新单元

    再开发

    BG-10

    45.36

    综合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BG-11

    48.96

    居住更新单元

    再开发

    BG-12

    28.95

    产业更新单元

    再开发

    BG-13

    62.37

    居住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产业联动片区

    CY-01

    99.95

    综合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CY-02

    59.56

    综合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CY-03

    26.99

    产业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CY-04

    63.16

    综合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再开发

    CY-05

    29.48

    综合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再开发

    CY-06

    22.68

    居住更新单元

    再开发

    CY-07

    88.01

    居住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CY-08

    34.19

    居住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CY-09

    42.94

    综合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CY-10

    70.99

    综合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CY-11

    44.27

    居住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CY-12

    125.95

    综合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CY-13

    41.03

    居住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再开发

    CY-14

    156.01

    产业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CY-15

    89.97

    产业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CY-16

    106.18

    产业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环湾高新片区

    HW-01

    67.79

    居住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HW-02

    59.07

    综合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HW-03

    26.53

    产业更新单元

    再开发

    HW-04

    124.61

    综合更新单元

    再开发

    HW-05

    85.50

    综合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再开发

    HW-06

    77.12

    居住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再开发

    HW-07

    56.03

    产业更新单元

    再开发、改造提升

    HW-08

    41.81

    产业更新单元

    再开发

    HW-09

    43.29

    产业更新单元

    再开发

    文旅休闲片区

    WL-01

    60.48

    产业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WL-02

    34.29

    居住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WL-03

    80.18

    综合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

    WL-04

    83.78

    保护传承单元

    保护传承、整治改善

    WL-05

    46.17

    居住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微改造

    WL-06

    53.24

    综合更新单元

    再开发

    WL-07

    46.08

    居住更新单元

    改造提升、微改造

    WL-08

    68.83

    综合更新单元

    再开发

      3、重点片区指引

      本次重点深化范围为石狮市湖滨街道、凤里街道、宝盖镇及灵秀镇。共划定城市更新重点片区12个,包括:大仑片区、金曾-曾坑片区、八卦街片区、镇中片区、湖滨西片区、高铁片区、华山片区、灵秀北片区、前坑-前园-塘后片区、龟湖北片区、城北片区、北环片区。

      五、城市更新分类指引

      针对全域历史文化区、老旧居住区、老旧工业区、老旧商业区四类城市更新对象,提出分类指引。

      历史文化区更新指引:主要采取保护修缮的更新方式,按照“把文化原色植入景区景点、融入城市街区”的思路,保护修缮、活化利用历史文化资源,鼓励发展创新业态,讲好历史故事。

      老旧居住区更新指引:以完善功能和提升品质并重为导向,对城市危房、老旧小区、城中村等老旧居住区统筹采取再开发、优化改造等方式进行更新,调动各方参与,坚持居民自愿,对老旧居住区进行系统性的品质提升。

      老旧工业区更新指引:统筹采取再开发、优化改造方式进行更新,通过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零散用地“腾笼换鸟”、推进低效工矿用地“工改商”“工改工”等方式,实现城市产业布局调整。

      老旧商业区指引:以改造优化方式为主,开展老旧市场的提档升级,提升商业资源集聚度,加强城市活跃度,营造生活多样性,保留未来可塑性,提升城市商业氛围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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