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54-0100-2026-00018
- 发布机构:石狮市海洋发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30
- 标题: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77号建议答复的函
- 备注/文号:狮海函〔2026〕14号
- 发布日期:2026-06-30
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77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育泉、李加胜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永宁镇梅林国家一级渔港清淤整治的建议》(第0077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单位会同永宁镇人民政府办理。现答复如下:
福建省石狮市梅林一级渔港建设项目已于2026年3月12日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彻底解决了长达十余年“建而未验”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正在有序推进渔港等级认定工作。针对渔港港池、航道淤积带来的安全隐患及发展制约问题,我市坚持“项目带动、标本兼治、长效管护”原则,结合省级规划编制、重点项目谋划及日常运维管理,系统推进清淤整治各项工作。
一、对接省级规划,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主动加强与省海洋与渔业局的沟通汇报,精准对接全省渔港建设布局,谋划生成石狮市梅林一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将港池清淤疏浚、护岸加固、配套设施完善作为核心建设内容,全力争取纳入省“十五五”渔港建设规划。同时,石狮市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已列入农业农村部下一步重点推进的渔港经济区项目,其配套子项目——石狮市渔港环保及消防应急提升项目,拟在梅林渔港建设船舶溢油应急设施、多功能清污和收污船等环保提升设施,可进一步提升渔港污水、垃圾、淤积物等综合治理能力,改善港区生态环境,减少安全生产隐患。
二、多方筹措资金,强化经费保障支撑
坚持多远筹资、分级负担,全方位夯实项目资金保障。一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推动石狮市梅林一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若成功列入省“十五五”渔港建设规划,可获60%以上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成功申报后,石狮市渔港环保及消防应急提升项目资金可实现基本全覆盖。二是强化地方财政保障,持续对接泉州市、石狮市两级财政部门,充分阐明清淤整治工作的紧迫性与必要性,力争将渔港日常清淤及运维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长效资金保障机制,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健全管护体系,抓实长效运维管护
持续加强渔港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港池、岸线及近岸海域开展常态化巡检,及时排查处置淤积、安全隐患等问题,保障渔港基本安全功能。同时,严格落实《梅林一级渔港港章》管理制度,提升渔港规范化管理水平。深化部门协同治理,联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强化渔港周边排污管控,加强沿岸经营主体监管与宣传引导,督促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从源头减少淤积和污染物入港,守护渔港良好运行环境。
下一步,我市将紧盯代表关切事项持续发力,深入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加快梅林一级渔港提改项目相关工作进度,最大限度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稳步推进梅林一级渔港清淤整治及后续日常运维管护工作,确保渔港长效稳定运行,切实为我市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分管领导:刘伟荣
经办人员:连其
联系电话:13225994859
石狮市海洋发展局
2026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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