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海洋发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0 1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规定,我局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发<石狮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24〕7号)有关精神,组建市海洋发展局,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机构改革2024年5月17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shi.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严把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关,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强监管作用,有效保障公民知情权,促进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其他类信息10条,均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二是做好行政审批、执法双公示工作。2024年度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23件,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64起,均按照要求做好整理报送、网上公示等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度我局本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二是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制定出台《处置舆情工作制度》、《新闻报道、网络、宣传栏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信息宣传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审核发布,确保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三是严格规范公文办理流程,文件起草股室明确文件公开属性,严格按要求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移交档案馆和图书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工作要求,我局在政府信息平台上“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等相关栏目进行了调整,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提升了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加强了政府信息日常管理。二是设有局微信公众号1个,通过公众号及时更新最新政策、会议、常态化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效能,并加强与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公共查阅点的协同建设,统筹运营、提高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网络和信息系统畅通运行。二是切实加强信息发布平台监测,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我局政务公开日常管理,信息上网前审查,信息发布后读网,查看内容是否正确、链接运行是否正常,确保门户网站、新媒体正常运转,防止内容、链接被非法篡改,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加强对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日常指导。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2024年我局全年未发现因政务公开工作被追究相关责任的事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政府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之处,对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标准和要求有待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推进。

      2025年,我局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细化和丰富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确保更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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