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600-2023-00110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26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石狮市商务局 石狮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印发《“五在石狮”促消费行动措施》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发改规〔2023〕2号
    • 发布日期:2023-10-10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石狮市商务局 石狮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印发《“五在石狮”促消费行动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3-10-10 15:5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五在石狮”促消费行动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石狮市商务局           石狮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五在石狮”促消费行动措施 

      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扩大消费相关部署要求,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复苏,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五在石狮”促消费线上线下融合为主题,结合传统消费旺季和重点节假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实施覆盖餐饮、服饰、家居、汽车、娱乐等重点领域的促消费活动,用以激发市内外消费者参与消费热潮,加快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进一步繁荣消费市场。 

      二、活动时间: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底。 

      三、行动措施 

      (一)激发节庆消费。充分利用今年中秋、国庆等重大传统节日消费旺季,整合4大商圈、国际商贸城、10大专业市场、步行街、电商平台、电商直播基地等线上及线下场所,通过商家折扣、满减、让利等优惠等形式,线上+线下互动,策划开展消费活动,全面提升市场消费热度,促进节庆促销。 

      (二)创新线上消费。联合阿里巴巴、抖音、快手、拼多多等直播平台,开展“线上消费节”“消费促进月”“线上名优产品展销”等“购”在石狮直播节等系列活动。按照“多平台直播、全品类带货”及“直播+特色产业”新模式,推动直播新业态赋能服饰、美食、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做到周周有主题,天天有热点,借助“网红效应”助力产业发展、品牌塑造,推动“石狮质造”做大做强做优。 

      (三)提振餐饮消费。发挥“闽菜馆”、“十大名菜”、“石狮名小吃”资源效应,开展系列美食宣传推介活动,用好直播带货等方式向全国宣传石狮美食,打造“食在石狮”餐饮文化名片。携手饿了么发放千万“5折天”餐饮消费券、支持餐饮协会举办“美食节”活动,鼓励餐饮企业联合文旅、体育等行业开展石狮美食节、特色小吃节等多形式美食促销活动,推动吃、购、娱综合消费,做活餐饮消费,复苏城市“烟火气”。 

      (四)扩大汽车及油品消费。鼓励各车企通过打折满减、特惠让利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在2023年9月-12月促消费期间,投放200万元购车补贴消费券,掀起汽车消费热潮。支持大长江汽车城于2023年11月17日-23日期间举办汽车展,邀请 30 个以上汽车品牌参展,现场公布限时免租、招商优惠等政策,颁布长期引流集客规划,加速打造石狮汽车产业高地。鼓励中石油、中石化等油企推出国庆加油让利活动。 

      (五)深化“夜间”消费。实施“点亮石狮”夜间消费计划,充分释放夜间经济消费潜力。鼓励各类商圈、商业街、文化体育场馆等夜间经济集聚区延长营业时间、增加夜间服务功能、提供夜间消费便利为主要抓手,开展“夜宴”“不打烊”等晚间多形式促销活动,营造夜间消费氛围。鼓励餐饮企业扩大餐饮市场夜间消费规模,打造一批石狮特色“深夜食堂”和旅游美食“打卡”地。依托抖音本地生活、融媒体中心以及网红达人探店等形式,开展直播打卡等活动,提升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消费体验,进一步释放夜间消费新活力。 

      (六)提升家居消费。推动以喜盈门为龙头的家居行业参与到促消费活动中,鼓励在各商圈开展折扣、让利等促消费活动,支持深入沿海五镇巡回展销,引导与房产行业举办购房送家居等跨行业联动促销,携手抖音、快手等流量平台大力推广,不断扩大家居促销活动深度,切实提升家居消费力度。 

      (七)推动旅游消费。鼓励旅行社及具有相应资质的旅游行业主体组织游客来石旅游;鼓励开展“酒店+”融合业务。星级酒店联合全市各收费景区(景点)、会议会展、培训比赛等大型活动,提供“酒店+景区”、“酒店+会展”、“酒店+培训”、“酒店+赛事”套票业务;统筹办好特色品牌活动。持续办好永宁城隍文化节等特色活动。培育塑造“乐游石狮”、“狮来运转”“海丝航标看石狮”等城市文旅品牌,鼓励镇(街道)、文旅行业主体主办的大型文体旅游活动(如电竞嘉年华、演唱会、音乐节、旅游节、文化节、美食节、特色小吃评选、摄影大赛、短视频大赛、讲解员大赛等);支持开发旅游演艺和夜间旅游产品。 

      (八)开展电竞赛事。紧跟年轻客群的消费习惯,依托腾讯等大型平台,支持和鼓励举办主题化、品牌化的电竞系列赛事,扩大本土赛事竞争力与影响力,吸引年轻消费群体来石旅游、生活。 

      (九)促进“建行生活”促消费。依托“建行生活”APP平台,优选石狮市近百家优选店铺,为客户提供到店餐饮、甜品、商超等优惠满减券,累计发放消费券30万元。 

      四、支持政策 

      (一)对活动期间开展“酒店+”融合业务的星级酒店,接待外地客商100人以上的,按住宿时间给予过夜补贴:住1晚每人补贴40元,住2晚每人补贴50元,住3晚每人补贴60元,每家企业奖励合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对活动期间开发旅游演艺和夜间旅游产品的,经文旅部门报备并认定的旅游演艺和夜间旅游产品,年演出场数不少于50场,每场不少于1小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鼓励运用5G、VR/AR、人工智能、多媒体等数字技术,发展“互联网+旅游”新模式,开发沉浸式旅游演艺、全息互动投影、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秀等产品。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项目实际投入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对活动期间开展市场价值大、发展前景好、有影响力的电竞赛事,经审核认定后,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一次性补贴,每个活动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四)对活动期间结合石狮旅游品牌元素办好特色品牌活动的,对组织主体统筹安排部分经费。 

      (五)对当年度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到5亿元且增幅达到20%的限上商贸企业(不含电商企业),给予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对支持企业拓展网络销售、支持推动会展经济发展、支持依托行业协会、专业市场举办会展活动等3方面的支持政策,分别参照《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狮委办发〔2023〕1号)的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执行。 

      单家企业同一项目符合多项条款的,同类条款取最高金额予以奖励或补助,非同类条款分别予以奖励或补助、不予相互抵扣。条款(六)同一企业每年累计享受的各类本级补助资金总额以该企业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为上限。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增强做好促消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促进消费具体方案,积极促进消费增长。 

      (二)深化统筹联动。加强市直相关部门沟通联动,加强各镇(街道)联动和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促消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共同推动消费市场繁荣发展。 

      (三)集中宣传造势。各镇(街道)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融媒体优势,整合电台广播等主流媒体、今日头条等网络新媒体、户外广告、站台楼宇、重点商圈、龙头企业等宣传渠道,点、线、面联动发力,通过策划事件营销、直播带货、主题线下活动等,向市民集中宣传造势,突出亮点、热点,打造爆点,持续营造轰动效应,激发市民踊跃参与消费活动。 

      本措施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本措施所列条款,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市文体旅游局等部门分别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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