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600-2023-00109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19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石狮市级政府定价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发改〔2023〕56号
 - 发布日期:2023-09-19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的要求,现将《石狮市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石狮市级实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共计3类4项,其中,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2项。
本通告公布后,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告为准。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规定,按国家或省新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石狮市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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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狮市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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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备注  | 
        
| 
             交通服务收费  |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 
            
             狮发改规〔2022〕1号  |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 
            
             否  | 
            
             否  | 
            
             否  | 
            
             每天7:30时至21:30时,其余时间免费  | 
        
| 
             石狮市红塔湾停车场:机动车临时停放不超过30分钟的车辆免费,超过30分钟每辆次收费10元。  | 
            
             狮经价〔2018〕6号  |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 
            
             否  | 
            
             否  | 
            
             否  | 
            
             
  | 
        |||
| 
             交通服务收费  |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石狮市祥芝中心渔港港区停车场:  | 
            
             狮经价〔2018〕20号  |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 
            
             否  | 
            
             否  | 
            
             否  | 
            
             
  | 
        
| 
             交通服务收费  |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华山归园田居停车场  | 
            
             狮发改〔2022〕58号  |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 
            
             否  | 
            
             否  | 
            
             否  | 
            
             
  | 
        
| 
             交通服务收费  |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石狮市步行街地下停车场  | 
            
             狮发改〔2022〕15号  |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 
            
             否  | 
            
             否  | 
            
             否  | 
            
             
  | 
        
| 
             林边智能立体停车场、长福立体停车场  | 
            
             
  |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 
            
             否  | 
            
             否  | 
            
             否  | 
            
             
  | 
        |||
| 
             公共事业服务收费  | 
            
             二、污水处理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 
            
             居民污水处理费  | 
            
             0.95元/吨  | 
            
             狮政综〔2020〕96号  |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 
            
             否  | 
            
             否  | 
            
             否  | 
            
             
  | 
        
| 
             非居民污水处理费  | 
            
             1.4元/吨  | 
            
             是  | 
            
             
  | 
        |||||||
| 
             公共事业服务收费  | 
            
             三、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 
            
             常住户每月每户15元或每人5元;暂住人口每月每人5元。参照泉州市阶梯水价户均基本用水量20吨/户.月,折算使用每立方米自来水加收0.75元垃圾处理费  | 
            
             狮政综〔2013〕82号  |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 
            
             否  | 
            
             否  | 
            
             否  | 
            
             
  | 
        
|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 
            
             一般性营业店面(不含餐饮业、娱乐行业其它产生垃圾量较大的公共场所)每间每月27元,餐饮业店面等其它产生垃圾量较大的场所按量计征。  | 
            
             是  | 
            
             
  | 
        |||||||
|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四、住房物业管理费  | 
            
             保障性住房物业收费  | 
            
             多层住宅0.45-0.60元/月.平方米,带电梯住宅1.05-1.30元/月.平方米  | 
            
             狮住建〔2019〕98号  | 
            
             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否  | 
            
             否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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