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600-2025-00049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0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石狮市公益性公墓收费行为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发改〔2025〕38号
- 发布日期:2025-05-20
石狮市万福寿园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石狮市安泰祥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上级整治殡葬领域专项工作的要求,为规范我市公益性公墓收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规定,结合石狮市公益性公墓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规范收费项目名称。根据上级指导意见公墓收费包含墓穴租用费、建墓工料费、安葬费等收费项目,执行政府指导价。石狮市公益性公墓收费项目名称更改为公墓收费(包含墓穴租用费、建墓工料费、安葬费)及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不变(详见附件)。
二、健全收费公示制度。石狮市公益性公墓经营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殡葬服务收费公示制度,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和微信公众号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举报电话等内容,引导群众理性消费,接受社会监督。
三、完善收费票据管理。石狮市公益性公墓经营主体必须按规定向用户提供财政或税务票据。
四、请石狮市公益性公墓经营主体依照职责进行收费。
五、如遇上级政策调整,请严格依照新政策要求执行。
六、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所有关于石狮市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的文件一律废止。
附件:石狮市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石狮市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
墓穴类型 |
公墓收费 |
公墓维护管理费 (元/座·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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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穴租用费 (元/平方米) |
建墓工料费 (元/座) |
安葬费 (元/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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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
4800 |
2800 材质规格:芝麻白、A3 |
2000 |
90 |
B类 |
450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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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 |
430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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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类 |
410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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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区域分布 |
A类为: 福禄园:禄Ⅰ—A、B、C、D区 禄V—A、B、C、D、E、F、G、H、I区 福寿园:寿Ⅰ—A、B、C、D、E、F区 福康园:康Ⅰ—A、B区 康Ⅱ—A、B、C、D、E、F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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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为: 福仙园:仙Ⅲ—A、B、C区 仙V—A、B、C区 福安园:安Ⅰ—A、B、C、D、E区 安Ⅱ—A、B区 福康园:康Ⅲ—A、B、C、D、E、F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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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为: 福仙园:仙Ⅰ—A、B、C、D、E区 仙Ⅱ—A、B、C区 福禄园:禄Ⅱ一A、B、C、D区 福寿园:禄Ⅲ一A、B、C、D、E、F、G、H、I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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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类为: 福禧园:禧Ⅰ—A、B、C、D区 禧Ⅱ—A、B、C、D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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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墓收费包含墓穴租用费、建墓工料费、安葬费,除上述材质规格的其他建墓工料费执行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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