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19-00024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2-26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共富路(沿海大通道至码头)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发改审〔2019〕23号
- 发布日期:2019-02-26
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共富路(沿海大通道至码头)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共富路(沿海大通道至码头)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共富路(沿海大通道至码头)道路工程。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蚶江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28893.3平方米,路线总里程为3.366公里。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叉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道路绿化景观工程、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63033.5914万元,资金由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节能审查意见: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七、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5812019007号)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狮自然资[2019]预003号)。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若项目需要扰动土地,损坏水保设施,业主需做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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