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24-00084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01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石狮市永宁外线(梅宁路至西岑段)道路工程B段项目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发改审〔2024〕25号
- 发布日期:2024-11-01
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申请核准石狮市永宁外线(梅宁路至西岑段)道路工程B段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石狮市永宁外线(梅宁路至西岑段)道路工程B段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狮市永宁外线(梅宁路至西岑段)道路工程B段(项目编码:2404-350581-04-01-160641)。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永宁镇,起于梅林村,路线顺着沿海大通道由南往北而行,终于现状沿海大通道。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设计B段道路等级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全长1930m(其中,建设梅林跨海大桥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桥梁全长545m),全线设计时速为6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5m,道路涉及T形平面交叉1处,面积0.082公顷。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包括雨水及污水)、电气工程(包括电力、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监控工程)等。通信、给水、燃气管线及绿化工程数量不计入本项目。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31227.3524万元,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350581202400019号)、《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石狮市永宁外线(梅宁路至西岑段)道路工程B段用海的预审意见》(狮自然资函〔2024〕18号);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八、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环保审批、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