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25-00008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7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狮市蚶江锦江渔民上岸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发改审〔2025〕4号
    • 发布日期:2025-01-22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狮市蚶江锦江渔民上岸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5-01-22 11:31 阅读人数:1

    石狮锦秀港口码头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石狮市蚶江锦江渔民上岸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石狮市蚶江锦江渔民上岸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狮市蚶江锦江渔民上岸点项目(项目代码:2412-350581-04-01-144213)。 

      二、项目业主:石狮锦秀港口码头工程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蚶江镇锦江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建设防波堤161米(内侧兼作渔船泊位,设220HP渔船泊位),渔货堆放平台882平方米,以及水电、消防、环保等配套设施。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2215.8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业主单位自行筹措解决。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项目单位应根据招投标法、国家和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在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环保审批、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报建手续,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法定职能部门审定为准。 

      十、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1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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