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25-00011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6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狮市渔港环保及消防应急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发改审〔2025〕6号
- 发布日期:2025-01-23
石狮市海洋发展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石狮市渔港环保及消防应急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石狮市渔港环保及消防应急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狮市渔港环保及消防应急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501-350581-04-01-349891)。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海洋发展局。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祥芝镇、鸿山镇、永宁镇、蚶江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在石狮市祥芝中心渔港、梅林一级渔港、锦尚东店一级渔港等渔港内,结合各渔港的环保及消防应急现状和需求,建设雨水和污水收集系统(改造排水系统及建设收
集池),配备船舶溢油应急设施(包括应急型围油栏、收油机、溢油分散剂0.2t、溢油分散剂喷洒装置、储存装置等),配置多功能清污和收污船、槽罐车、高压冲洗车、垃圾清扫转运车、分类垃圾桶及废弃渔具回收箱等环保提升设施;建设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内设消火栓泵),配备消防船、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含灭火器箱)、救生圈、安全标识标牌等消防应急提升设施。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3123.51 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项目单位应根据招投标法、国家和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石狮市祥芝镇人民政府、鸿山镇人民政府、永宁镇人民政府、蚶江镇人民政府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在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环保审批、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报建手续,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法定职能部门审定为准。
十、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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