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25-00111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16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建蚶江海防官署碑记保护性设施建设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发改审〔2025〕33号
- 发布日期:2025-10-21
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新建蚶江海防官署碑记保护性设施建设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新建蚶江海防官署碑记保护性设施建设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建蚶江海防官署碑记保护性设施建设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代码:2510-350581-04-01-340980)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蚶江镇蚶江村前垵(蚶江第二幼儿园旁)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保护棚一座,建筑面积约38.69平方米,对新建蚶江海防官署碑记南侧部分场地进行环境整治,整治面积为901.21平方米,修剪该范围内的原有绿植,清理该范围内建筑垃圾及杂物,对原有围墙进行立面改造。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6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付。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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