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25-00126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05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狮市红塔湾北段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发改审〔2025〕39号
- 发布日期:2025-12-05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石狮市红塔湾北段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石狮市红塔湾北段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狮市红塔湾北段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代码:2509-350581-04-01-307153)。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永宁镇新沙堤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修复内容包括退围还海、退陆还海、退堤还海、护岸生态化修复、沙滩修复、岸滩整治。对修复区现有的375 米海堤进行拆除,并对围海区进行岸滩整治,主要开展表层沉积物疏浚和互花米草整治,面积2.31公顷,恢复该区域水体交换能力;在后方岸线处开展护岸生态化修复,长度355米;在护岸坡脚外侧进行沙滩修复,补砂面积0.89公顷。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1381.03万元。资金来源为福建省海洋生态修复专项资金920万元,其余由市财政出资。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项目业主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八、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石狮市人民政府的《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石狮市350581-14-L-01等3宗地详细规划的批复》(狮政综〔2025〕144号)、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的《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九、请在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环保审批、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报建手续,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法定职能部门审定为准。
十、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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