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26-00011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2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狮市永宁镇人居环境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发改审〔2026〕5号
    • 发布日期:2026-02-05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狮市永宁镇人居环境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6-02-05 15:55 阅读人数:1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石狮市永宁镇人居环境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石狮市永宁镇人居环境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狮市永宁镇人居环境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512-350581-04-01-579976)。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永宁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1.永宁古城照明提升,增加太阳能路灯80盏,监控10处;2.沙堤村照明提升,增设太阳能路灯120盏;3.港边村村民活动广场提升,增加休憩空间,健身活动空间,场地内增设照明设施,改造提升面积约4000㎡,以智慧康体运动为主题,新建健身空间及休憩空间等,配备智慧健身器材、休憩坐凳、垃圾桶、主题标识等附属配套设施,并通过设置路灯、夜景工程、宣传大屏、数字监控等数字化硬件进行数字化提升。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28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不足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招标内容:项目单位应根据招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严格依法依规认证开展招投标工程。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情况说明、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的《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九、请在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环保审批、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报建手续,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法定职能部门审定为准。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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