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范围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部门财政预算、决算;
●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许可的事项;
●重大建设项目;
●政策解读;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形式
1.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网站地址为:www.shishi.gov.cn。
2.市政府在市档案馆、图书馆以及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公共查阅点,我局定期向“两馆”移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2.通过报纸、微信平台等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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