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
    时间:2020-03-25 08:41 阅读人数:1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范围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部门财政预算、决算;

      ●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许可的事项;

      ●重大建设项目;

      ●政策解读;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形式 

      1.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网站地址为:www.shishi.gov.cn

      2.市政府在市档案馆、图书馆以及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公共查阅点,我局定期向“两馆”移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2.通过报纸、微信平台等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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