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2-2500-2024-00009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7
    • 标题: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关于同意优化高铁泉州南站接驳线路12路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交〔2024〕6号
    • 发布日期:2024-01-17
    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关于同意优化高铁泉州南站接驳线路12路的批复
    时间:2024-01-17 15:41 阅读人数:1
     石狮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你司呈的《石狮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关于优化高铁泉州南站接驳线路12的请示》(石公交〔202340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司申请,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优化公交线路

    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提升公交服务品质,原则同意你司提出的优化高铁泉州南站接驳线路12方案:

    (一)由原12(高新区公交站——高铁泉州南站)延伸至泉州海洋学院,延伸里程约3公里,该线路延长后里程约20.6公里,并增加运行车辆。

    线路名称:12路,泉州海洋学院--高铁泉州南站(线路地图和站点日运营10部,30-40分钟一班。

    首末班发车时间:高铁泉州南站625(首班),2220(末班);泉州海洋学院730(首班),2205(末班)

    、其他事项

    (一)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你司必须按照批复的线路、站点、时间、车辆数量和服务规范运营,并根据高铁运行时刻及时调整上述线路的运行班次,向我局报备,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公交票价应按照市物价部门审批文件执行。

    (三)文后,请你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线路调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管理,强化对驾驶从业人员的考核,提升公交服务质量。

    本批复从2024115日起施行。

     

    附件:112线路站点明细及运行

    212路运行示意图

     

     

    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2024117日                      


    附件1

    12路公交线路站点明细及运行图

    附件2

     

    12路运行示意图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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