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2-2500-2024-00009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7
- 标题: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关于同意优化高铁泉州南站接驳线路12路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交〔2024〕6号
- 发布日期:2024-01-17
你司呈报的《石狮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关于优化高铁泉州南站接驳线路12路的请示》(石公交〔2023〕40号)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司申请,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优化公交线路
为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提升公交服务品质,原则同意你司提出的优化高铁泉州南站接驳线路12路的方案:
(一)由原12路(高新区公交站——高铁泉州南站)延伸至泉州海洋学院,延伸里程约3公里,该线路延长后里程约20.6公里,并增加运行车辆。
线路名称:12路,泉州海洋学院--高铁泉州南站(线路地图和站点见附件)。日运营10部,30-40分钟一班。
首末班发车时间:高铁泉州南站6:25(首班),22:20(末班);泉州海洋学院7:30(首班),22:05(末班)。
二、其他事项
(一)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你司必须按照批复的线路、站点、时间、车辆数量和服务规范运营,并根据高铁运行时刻及时调整上述线路的运行班次,向我局报备,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公交票价应按照市物价部门审批文件执行。
(三)接文后,请你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线路调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管理,强化对驾驶从业人员的考核,提升公交服务质量。
本批复从2024年1月15日起施行。
附件:1、12路线路站点明细及运行图
2、12路运行示意图
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2024年1月17日
附件1
12路公交线路站点明细及运行图
附件2
12路运行示意图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