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7 15:21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公布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联系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联系电话:0595-8871078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按照《条例》以及上级有关要求,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规范推进依申请工作,强化指导监督,进一步做细做实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度,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主要涉及类别有:工作动态类信息,规范性文件类,行政许可类,三公经费类,财务预算、决算类等。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未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决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准确无误。2023年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制发规范性文件1份,废止规范性文件1份,目前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 政府网站。公众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可查阅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且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两馆”。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按要求落实“两馆”信息报送制度,公众可在石狮市图书馆、档案馆查询政务公开相关信息。

      3. 政务公开栏。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政务公开栏常设常新,每月固定公开相关信息。

      4. 其他渠道。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积极对接石狮日报、石狮电视台、石狮广播电台、泉州电视台等媒体,在履职尽责的同时充分加强业务宣传,多渠道的发布涉及群众出行的重要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进一步了完善政务信息发布相关制度,由局分管领导具体指导、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综合股负责具体对接联络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并牵头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照《条例》要求及业务需要自行确定公开范围,由负责人初审后报综合股、分管领导进行再次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发布。从制度上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避免互相推诿、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4

      行政强制

       7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少数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强,导致部分可公开信息未主动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三是宣传手段还不够丰富;四是各股室单位公开工作相对滞后。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力度,积极促进股室、下属单位主动加强沟通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明确信息公开有关内容。二是加大对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真实、全面、及时,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扩大公开范围。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提升信息服务质量。四是加强检查监督力度。安排专人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对照条例须公开事项严格查纠,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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