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1000-2025-00016
- 发布机构:石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2
- 标题:石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石狮市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招生政策及范围)
- 备注/文号:狮招考委〔2025〕15号
- 发布日期:2025-06-1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石狮市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5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石狮市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为保障学前儿童受教育的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规范2025年秋季我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国家、省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相关法规文件,以及《泉州市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泉教初〔2025〕4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原则,分类组织适龄幼儿相对就近、免试入园。
二、招生计划
(一)全市公办园(含产投教育集团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142个,适龄幼儿4260名(详见附件1)。
(二)全市民办幼儿园。根据市教育局年度年检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计划。(各民办园等详细招生计划将于6月16日前在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招生对象
符合我市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含产投教育集团幼儿园)
1.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以下简称“三一致”对象),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适龄幼儿。
“三一致”具体条件为: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房产(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均在服务区一致,房产与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说明:①户主要求与产权人同一人或为夫妻或互为直系子女关系。②因历史原因户籍有变更、住房产权不明晰等,由幼儿园根据实际认定是否符合条件。)
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适龄幼儿:(1)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退出现役1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军人的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2)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石狮市优秀人才子女;(3)泉州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市民子女;(4)泉州市“教育世家”成员子女(含祖孙关系);(5)审核确认积分入学的新市民、高校技校及公共科研人才、新闻传播与旅游人才和电子商务行业人才子女。
机关及事业单位、上级驻石单位编制人员的适龄幼儿可根据父母户籍并实际居住的镇(街)申请所在镇(街)幼儿园。(学位紧缺的幼儿园可按往年执行)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及新市民、高校技校及公共科研人才、新闻传播与旅游人才和电子商务行业人才申请子女积分入学请于6月18日—20日到意愿幼儿园申请登记,后根据相关主管部门通知按时申请办理,再根据申请确认结果到确认幼儿园进行报名注册。
2.在招收“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后有剩余学位的,由各园确定录取办法,接收户籍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幼儿园在完成上述招生对象后仍有学位的,应当积极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学。(具体办法由各幼儿园自定)。
3.幼儿园“三一致”对象数量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幼儿落户到本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具体办法由各幼儿园自定)。
4.今年第三实验幼儿园、第五实验幼儿园、第七实验幼儿园的招生将通过石狮市“入园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i石狮”小程序“招生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
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应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严禁不实宣传,严禁提前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应优先招收户籍在本园所在区的适龄幼儿,以及居住在本园周边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高收费民办幼儿园不得招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入学。
五、招生程序和时间
各幼儿园招生计划(通告)须提前上报初教股审核后方可发布。
(一)公办幼儿园
6月16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设立招生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接听,耐心解答并做好记录。
6月18日—20日,各幼儿园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招收对象户籍适龄幼儿(含三一致对象、教育优待对象、非三一致对象、附近居民等)提交查验材料、分类登记,并将登记情况上报教育局。
6月23日—27日,各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与登记分类适龄幼儿数,确定招收名单,并分批向家长发送正式报名通知、组织幼儿报名注册。
6月30日,各幼儿园将实际注册名单上报教育局。
(二)民办幼儿园
6月16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开始招生,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前送市教育局初教股备案。
六、收费标准
(一)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按照市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民办幼儿园要根据《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主要依据《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8〕158号)以及《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收费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泉教规〔2024〕5号)的规定,不得违规跨学年(学期)预收,统一于新学期报到之日开始收取保教费及代办费。同时各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将于6月16日前在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招生要求
(一)各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要积极主动宣传招生政策,严格按文件规定的要求招生,控制班生规模。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幼儿。
(二)鼓励探索“长幼随学”服务举措。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为多孩家庭子女“长幼随学”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凡因属地招生政策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进入同一所幼儿园的情况时,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结合幼儿园空余学位情况,给与适当调整。
(三)落实台胞适龄子女入学。在泉台胞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子女入学,结合本人意愿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
(四)幼儿园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五)各幼儿园必须认真贯彻各级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六)各幼儿园要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八、预警预告
第五实验幼儿园整体搬迁至幸福中心幼儿园办学,幸福中心幼儿园终止办学。
宝盖第三中心幼儿园玉浦分园今年停止办学,原服务片区并入宝盖第三中心幼儿园,在园幼儿原则上整体迁移到宝盖第三中心幼儿园就读。
九、本工作意见由石狮市教育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附件:1.2025年石狮市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计划
2.2025年秋石狮市幼儿园招生分类花名册
附件1
石狮市2025年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计划
|
镇街 |
幼儿园名称 |
班数 |
人数 |
招生服务片区指导建议(各园视生源摸底情况可以调整) |
招生咨询电话 |
|
凤里 (3所/15班) |
实验幼儿园 |
6 |
180 |
宽仁社区、仁里社区、新华社区、华南社区、龙华社区 |
88793117 18959953625 |
|
凤里街道中心幼儿园 |
4 |
120 |
大仑社区、华仑社区 |
83089933 18016693398 |
|
|
凤里街道第二中心幼儿园 |
5 |
150 |
东村社区、后花社区、五星社区 |
88500559 |
|
|
湖滨 (4所/23班) |
第二实验幼儿园 |
7 |
210 |
新湖社区、玉湖社区、湖边社区、仙迹社区、花园城社区 |
83888266 |
|
湖滨中心幼儿园 |
5 |
150 |
长福社区 |
83903789 |
|
|
琼林中心幼儿园 |
6 |
180 |
林边社区、金林社区、曾坑社区、金曾社区 |
88500051 |
|
|
狮子山中心幼儿园(产投教育集团) |
5 |
150 |
仙迹社区、花园城社区、林边社区 |
19959991109 |
|
|
灵秀 (6所/25班) |
灵秀镇中心幼儿园 |
3 |
90 |
塘园村、前廊村、彭田村、仕林村、灵狮村、灵峰村、灵山村、华山村 |
88561970 |
|
灵秀镇第二中心幼儿园 |
4 |
120 |
钞坑村 |
83126878 |
|
|
第九实验幼儿园(产投教育集团) |
4 |
120 |
曙光社区、港塘村 |
19959991129 |
|
|
第四实验幼儿园 (产投教育集团) |
5 |
150 |
仕林村、灵狮村、灵峰村、灵山村、华山村 |
19959991107 |
|
|
服装城实验幼儿园 (产投教育集团) |
4 |
120 |
服装城片区 |
88871177 19959991120 |
|
|
锦塘中心幼儿园 (产投教育集团) |
5 |
150 |
港塘村、塔前村、茂厦村 |
83869293 88871133 |
|
|
宝盖 (7所/27班) |
第三实验幼儿园 |
4 |
120 |
宝源社区 、龙穴社区 |
88713908 |
|
第五实验幼儿园 |
3 |
90 |
龙穴社区、杆头村、坑东村 |
88250399 |
|
|
第七实验幼儿园 (产投教育集团) |
5 |
150 |
前园村、前坑村、龙穴社区、杆头村、坑东村 |
19959993876 |
|
|
宝盖镇中心幼儿园 |
4 |
120 |
濠江国际一期及周边村居 |
83286892 |
|
|
宝盖镇第三中心幼儿园 |
5 |
150 |
上浦村、雪上村、塘头村、郑厝村、山雅村、后宅村、苏厝村、玉浦村 |
88258891 |
|
|
宝盖镇中心幼儿园湖光分园 |
2 |
60 |
铺锦村 |
88556585 |
|
|
龙渊中心幼儿园 |
5 |
150 |
塘边村、塘后村、前园村、前坑村、仑后村、松茂村、后垵村 |
88710096 |
|
|
蚶江 (2所/12班) |
蚶江镇中心幼儿园 |
5 |
150 |
蚶江村、锦江村、锦里村、石渔村、石农村、大厦村、莲东村、莲西村、莲中村、洪窟村、锦亭村、水头村、石壁村、东垵村、后垵村 |
15860410694 |
|
石狮市第六实验幼儿园 |
7 |
210 |
厝仔村、古山村、青莲村、溪前村、莲塘村、东垵村 |
82222355 19959866575 |
|
|
永宁 (4所/14班) |
永宁镇中心幼儿园 |
4 |
120 |
永宁第一社区、永宁第二社区、永宁第三社区、永宁第四社区、外高村、浯沙村、金埭村、梅林村、港边村、郭坑村 |
88482729 |
|
永宁镇中心幼儿园霞泽分园 |
2 |
60 |
下宅村、山边村、后杆柄村、沙堤村、新沙堤村、郭坑村、郭宅村、院东村 |
88672729 18959991008 |
|
|
永宁镇第二中心幼儿园 |
4 |
120 |
子英村、西岑村、前埔村、沙美村、西偏村、塔石村、洋厝村 |
68896616 68896699 |
|
|
金埭中心幼儿园 (产投教育集团) |
4 |
120 |
外高村、浯沙村、金埭村、梅林村、港边村 |
68899896 19959991121 |
|
|
祥芝 (2所10班) |
祥芝中心幼儿园 |
5 |
150 |
祥农村、祥渔村、祥运村、大堡村 |
88906888 15959532201 |
|
万祥实验幼儿园 |
5 |
150 |
古浮村、大堡村、前山村、莲坂村、湖西村、赤湖村、后湖村 |
88830909 19959691611 |
|
|
鸿山 (2所/7班) |
鸿山镇中心幼儿园 |
3 |
90 |
伍堡村、西墩村、洪厝村、莲厝村、郭厝村、东园村、邱下村、湖厝村 |
15860530782 |
|
鸿山镇第二中心幼儿园 |
4 |
120 |
东埔一村、东埔二村、东埔三村、洪厝村 |
15905089605 |
|
|
锦尚 (2所/8班) |
锦尚镇中心幼儿园 |
5 |
150 |
厝上村、锦尚村、西港村、东店村、杨厝村 |
88956557 |
|
锦尚镇第二中心幼儿园 |
3 |
90 |
卢厝村、深埕村、谢厝村、港前村、港东村、奈厝前村 |
13959990039 |
|
|
合计 |
32 |
142 |
4260 |
附件2
2025年石狮市幼儿园招生分类花名册
幼儿园(盖章):
|
幼儿姓名 |
身份证号 |
性 别 |
民 族 |
户籍所在地 |
居住地址 |
家长姓名 |
联系电话 |
类别 |
备注 |
备注:⒈花名册统一转换为Excel表式,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公办园于6月30日前,民办园于8月25日前送交初教股。
⒉公办园招生类别按1-4类填报,并在“类别”里注明“1”“2”“3”“4”……。
(1:“三一致”对象;2:教育优待照顾对象;3.非“三一致”对象: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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