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1200-2021-00013
    • 发布机构:石狮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21
    • 标题:石狮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2021年石狮市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教安函〔2021〕4号
    • 发布日期:2021-04-29
    石狮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2021年石狮市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1-04-29 16:16 阅读人数:1

    鹏山工贸、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泉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部署,结合《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泉道安办〔2021〕21号)、《泉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2021年宣传教育工作措施》(泉道安办〔2021〕25号)等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石狮市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新形势,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规范校车安全管理,扎实推动校园及周边道

      路交通安全整治,全力稳控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坚决防范和遏制师生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创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

      1.健全管理体系。使用校车的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抓”工作格局,主动履行校车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2.加强督导检查。将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重要内容,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采取警示通报、约谈、督办等措施推动整改落实;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检查巡查,及时发布警示提醒。对发现或公安部门通报的本校学生(包括家长接送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学校要建立校内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等机制,并将学生本人交通违法行为作为评优评先扣分项目内容。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1.落实交通安全教育。严格落实我市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地方课程,确保交通安全教育每学年不少于4课时。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教育广大师生、家长遵守校门口减速慢行、礼让行人、不闯红灯、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等安全文明出行要求,着力加强16周岁以上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提升文明交通意识,共建共治共享校园周边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使用校车的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升校车事故应急避险和疏散管理水平,培养师生应急避险能力。

      2.创新宣传教育形式。紧抓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逢八”宣传日、开学季、节假日前等重要节点,结合疫情防控特点,

      通过学校电子显示屏、微信群、宣传栏、手机短信平台等渠道广泛传播文明交通安全常识;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绘制宣传板报、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召开主题班会、交通安全云课堂,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持续开展“知危险会避险”“重细节平安行”等交通安全宣教活动,讲解和剖析无证驾驶、超员载人、超速、非法营运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大力宣传“一盔一带”、大型车辆驾驶“内轮差”和“视觉盲区”等交通安全常识,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家长、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守法意识。开展向礼让行人车辆敬礼活动,助力提升交通秩序。

      3.落实“护学岗”制度。各学校要建立校领导、教师上下学时段在校门口值日制度,组织开展“护学岗”活动,配合公安部门共同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劝导学生及家长遵守交通规则。

      (三)推进综合治理,强化安全监管

      1.强化校车动态安全监管。督促使用校车的学校按标准配备校车视频监控和行驶记录装置,接入校车安全监控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将全市校车相关信息(包含车辆位置信息)统一纳入泉州市重点车辆监管平台,实现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资源共享,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所有校车依法依规运行。

      2.深化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各使用校车要定期对校车进行全面自查,建立校车管理台账,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员、运行时间和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对校车日常管理进行自查整改。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对辖区内校车和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进行督查,查看是否落实校车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建立校车运行安全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对所有校车安全技术状况和专职驾驶人员年审、违法处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排查校园及周边道路和校车运行线路交通安全隐患,以及专职驾驶人员身体健康、精神状态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隐患。

      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各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协助公安部门通过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巡查范围、加大整治力度等手段,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确保学生上下学出行安全。

      4.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各校要建立健全“一校一策”,会商辖区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推动校园周边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农村学校周边道路基础设施的摸排、完善。推动“校园周边安全小工程”建设,按照标准科学设置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标志,保障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畅通;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不定时对校园周边摆摊设点、侵占道路、占道经营等影响学生上下学通行的交通乱象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校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本校工作方案,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纪律,严肃问责。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责任督导,定期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或事故多发频发的,及时通报推动整改落实。

      (三)总结经验,上报信息。各校要认真总结经验,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贯彻落实,于每个月20日前将当月活动开展情况、照片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服务中心。有关信息报送校安中心邮箱:953828037@qq.com。

      石狮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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