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1000-2023-00065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04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答复函
- 备注/文号:狮民函〔2023〕39号
- 发布日期:2023-07-05
湖滨吴延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鼓励社区建设“长者食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推广长者食堂,发展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
一、加大政策扶持。2021年制定出台《石狮市民政局 石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狮市推进养老事业发展奖励补助标准>的通知(狮民〔2021〕63号)》, 对符合标准、运营规范,持续开展六个月以上助餐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配备厨房及50人以上就餐座位),给予建设和运营补助。其中:改造建设长者食堂,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根据服务人数及综合评估,给予每年5-10万元运营补助,镇政府酌情配套补贴。
二、明确建设标准。根据福建省《关于长者食堂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闽民规〔2022〕5号),长者食堂建设方式主要有三类,即“功能拓展型”、“社会合作型”、“社区新建型”,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便利可及的原则,合理确定建设运营方式。要求建有厨房和餐厅,供餐能力每日100人以上,就餐座位50个以上,建有“四区八有”,所建食堂应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品卫生经营标准,并获得审批部门许可。
三、推进设施建设。综合利用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或公共物业等资源,拓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功能,实现资源共享,优先安排意愿强烈、老年人就餐人数较多的社区(村)。2021年推动湖滨街道新湖社区长者食堂、永宁镇金埭村长者食堂、鸿山镇洪厝村长者食堂、宝盖镇郑厝村长者食堂等4所长者食堂建设落地,其中金埭村利用智慧农村便民汽车充电站与长者食堂签订协议,把充电站创造的部分村集体收入用于长者食堂,探索“产业反哺民生,以商养善”的供养模式。2022年建设永宁镇港边村1所长者食堂。2023年正新办(改扩建)宝盖镇杆头村长者食堂、永宁镇下宅村长者食堂、锦尚镇奈厝前长者食堂、鸿山镇东园长者食堂、凤里街道后花长者食堂等5所长者食堂,每个项目给予3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宝盖镇杆头村长者食堂、永宁镇下宅村长者食堂2个省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锦尚镇奈厝前长者食堂、鸿山镇东园长者食堂、凤里街道后花长者食堂等3个泉州市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度已过半。
四、规范运营管理。长者食堂以“方便、价廉、互助、卫生”为特征,坚持公益性原则,实行“三定两公开”(即定服务项目、定服务内容、定收费标准;公开当日采购明细、公开老年人优惠价格),为社区(村)老年人提供就餐、配送餐等普惠性服务。鼓励长者食堂购买公益性岗位、吸纳低收入群众参与助餐服务。
近年来,我市投入建设补助300万元积极推动长者食堂落地运营,现已在全市6个镇(街)建设长者食堂10所,可辐射周边3590名长者解决用餐问题。
分管领导:纪迎盈
经办人员:董堆城
联系电话:88715031
石狮市民政局
2023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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