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1000-2024-00065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8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70号提案的答复函
- 备注/文号:狮民函〔2024〕28号
- 发布日期:2024-07-09
蔡洪泽等4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扶持社工机构,促进我市社会工作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力度,孵化培育社工机构
近年来,我市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已扶持发展了8家管理规范、服务专业、作用明显、公信力强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呈现出社会认知不断提高、服务效果逐步显现的良好态势,有力推动了石狮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一是搭建孵化平台。建立石狮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基地,为社会工作人才及社工机构提供政策咨询、信息交流、培育孵化、能力建设、评估指导等全方位的服务,鼓励具备资质、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创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给予入驻社工机构3年租金全免,免费提供场地和电脑等办公家具,直接拎包入驻,基地现有入驻社工机构2家。二是坚持“以评促建”。指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把社工机构年报年检与日常监督等有机结合,形成政府管理、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的管理工作格局,引导社工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深入做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和资源支持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评估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目前全市3A级以上的社工机构共6家。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每年以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为全市社工机构搭建宣传展示平台,鼓励各机构通过摆摊设点、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服务咨询等形式,展示各自服务成效,进一步扩大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面。开展“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优秀社会工作案例”评选活动,激励社工机构结合自身优势和群众需求加强自身品牌建设,形成一批社会认可、特色鲜明、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二、多措并举,助推社工人才发展
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狮委办〔2017〕105号),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数量足、结构优、能力强、素质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一是加强人才培养。积极引导社会工作领域从业人员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并组织开展考前辅导,2024年我市共有401人报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此外,依托石狮市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加强对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持证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切实提升社工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累计教育培训近1000人次。二是强化激励机制。深化社工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对取得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并实际从事社会工作领域一线工作的社会工作者实施人才补贴政策。其中,对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一次性给予取得初级证书的人员700元,取得中级证书的人员1000元,作为参加资格考试人员的考试、教材及交通补贴;对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并实际从事社会工作领域一线或村务(社区)一线专职工作的社工师每月给予500元补贴,助理社工师每月给予200元补贴。在拓宽社工人才发展渠道的同时,让社工人才安心扎根一线,实现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三是注重培训提升。结合社工主题宣传活动,举办社工人才沙龙、驻站社工专题培训和主题督导、社工职业教育培训等,邀请社工领域的优秀专家、学者作实务及理论分享,助力本土社工人才成长进步,并在市科级班培训中增设社会工作相关课程,推广专业社会工作理念。
感谢你们对我市社会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因机构改革,目前涉及的相关业务已归属市委社会工作部,我局将配合做好有关衔接工作。
分管领导:曾少君
经办人员:蔡清怡
联系电话:88629621
石狮市民政局
2024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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