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1000-2024-00072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8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函
    • 备注/文号:狮民函〔2024〕34号
    • 发布日期:2024-07-19
    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4-07-19 16:50

      湖滨孙文添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在全市营造倡导慈善公益捐赠氛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厚植慈善沃土,营造浓厚慈善氛围,慈善力量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等方面持续发挥作用。

      一、鼓励支持慈善捐赠。协调出台《石狮市慈善总会关于鼓励支持慈善捐赠行为的意见(修订)》,倡导婚嫁喜庆活动新办、简办的时代新风,鼓励把节约下来的资金用于慈善捐赠;明确可邀请相关领导出席慈善捐赠仪式的捐赠额度;同时根据不同捐赠额度由石狮市慈善总会为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命名等,进一步加大慈善行为褒扬力度,提高捐赠善行的社会知晓度。经统计,自2024年1月22日《石狮市慈善总会关于鼓励支持慈善捐赠行为的意见(修订)》出台以来,石狮市慈善总会累计收到捐款1126万元。

      二、加强慈善表彰激励。一是做好泉州慈善称号推荐工作。经过积极的摸底、推荐和评选,我市共5位企业家获评“泉州慈善家”称号,7位企业家获评“泉州慈善大使”称号,1家企业获评“泉州慈善企业”称号。二是市委市政府发文表扬。为表扬广大海内外石狮乡贤积极捐赠兴办我市公益事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2023年世界石狮同乡恳亲大会暨第三届石狮市海外联谊会、第五届世界石狮同乡联谊会、第一届世界石狮青年联谊会理监事就职典礼上,石狮市委市政府发文表扬石狮市捐赠公益事业贡献人士(团体)。授予1988年8月以来捐赠我市公益事业人民币超1亿元的许荣茂王清照伉俪、杨孙西、李贤义、蔡经阳等4位人士(团体)“石狮市捐赠公益事业特别贡献奖”奖匾和荣誉证书;授予1988年8月以来捐赠我市公益事业人民币超3000万元的蔡建四、洪及祥、佘金康家族、蔡天真等14位人士(团体)“石狮市捐赠公益事业突出贡献奖”奖匾和荣誉证书;授予1988年8月以来捐赠我市公益事业人民币超1000万元的杨紫明、卢祖荫、王爱友、林和平、蔡友玉洪淑佩伉俪等40位人士(团体)“石狮市捐赠公益事业贡献奖”奖匾和荣誉证书。

      三、积极营造慈善氛围。一是加大对慈善捐赠行为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将弘扬慈善文化与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有机结合起来,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慈善典型,传播慈善文化,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2023年,石狮日报关于慈善、捐赠等相关报道累计超过300篇。二是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每年以庆祝“中华慈善日”为契机,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方式,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大力推进《慈善法》宣传普及,策划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系列宣传活动,宣传慈善政策,普及慈善知识,弘扬慈善文化。先后发起“慈善一日捐”“9·9公益1元微公益活动” “百会联百村·千贤帮千户爱心助残活动”等一系列具有特色的公益慈善项目,通过联合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单位开展慈善义卖,扩大慈善影响力,逐步形成“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慈善新风尚。

      感谢您对我市慈善事业的关心与支持!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进《慈善法》宣传普及,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和融媒体平台,把慈善文化宣传融入到终身教育全过程,向社会各界解读慈善法及相关法规政策,重点加强对依法开展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服务等宣传,推动《慈善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引导社会公众通过慈善捐赠、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慈善,推动形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

      分管领导:纪迎盈

      经办人员:王晴莹

      联系电话:88715031

      石狮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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