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3000-2023-00134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2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下达老年人福利项目和养老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民〔2023〕102号
- 发布日期:2023-12-25
各养老服务机构: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福彩公益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1147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养老事业发展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114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老年人福利项目和养老事业发展补助资金7.6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老年人福利项目资金3.6万元用于支持石狮市慈爱老人福利院适老化改造(详见附件)。
二、下达养老事业发展补助资金4万元用于补助养老服务机构“气改电”等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详见附件)。
请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老年人福利项目和养老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石狮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老年人福利项目和养老事业发展补助
资金分配表
一、老年人福利项目资金分配 |
||
序号 |
补助对象 |
补助资金(万元) |
1 |
石狮市慈爱老人福利院 |
3.6 |
二、养老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 |
||
序号 |
补助对象 |
补助资金(万元) |
2 |
永宁镇金埭村长者食堂 |
0.5 |
3 |
石狮市慈爱老人福利院 |
0.5 |
4 |
石狮市红景天雅园老年公寓 |
0.5 |
5 |
石狮振狮医院温晴养护院 |
0.5 |
6 |
泉州泰和医院温晴养护院 |
0.8 |
7 |
石狮市宝盖镇禾康长者照护中心 |
0.8 |
8 |
石狮市蚶江镇伍星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
0.4 |
合计 |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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