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3000-2024-00079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24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 石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示范性长者食堂及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民〔2024〕64号
    • 发布日期:2024-07-25
    石狮市民政局 石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示范性长者食堂及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07-25 17:07

      各相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1282号),现下达2024年示范性长者食堂省级建设补助90万元、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省级补助资金400万元(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6个示范性长者食堂(2024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根据《关于长者食堂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闽民规〔2022〕5号)要求进行长者食堂建设。

      1.建设方式:长者食堂是以“方便、价廉、互助、卫生”为特征,坚持公益性原则:(1)功能拓展型:该项目依托现有的养老机构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建设。(2)社会合作型:依托具有餐饮服务能力和资质的餐饮企业、养老机构等建设运营。(3)社区新建型:按照规划和建设要求,在社区(村)新建建设项目中嵌入长者食堂,为社区(村)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2.建设内容:(1)建设食材可溯、安全卫生、价格公道的具有供餐、配餐、助餐功能的长者食堂,优先选择建设“党建+”邻里中心长者食堂。也可因地制宜采取中央厨房、社区食堂等形式,便利老年人就餐。(2)倡导非就餐时段整体转换为“老年学堂”,提供老年教育、文体、娱乐等服务。(3)就餐场所应当进行适老化改造,环境温馨、灯光明亮、清洁卫生、标识清晰。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添置轮椅拐杖等日常生活类辅助器具。

      3.建设要求:(1)建有厨房和餐厅,餐厅供餐能力每日100人以上,就餐座位50个以上。(2)具有一定的配送能力,可向附近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党建+”邻里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及居家老年人提供配餐服务。(3)为有需要的居家老人提供助餐服务。(4)按照“四区、八有”规范建设。“四区”:即一个食品加工制作区、一个选餐配餐区、一个就餐区、一个卫生洗漱区;“八有”:即有一套实用的炊食器具、有一套满足需求的餐具桌椅、有一台消毒碗柜、有一台保鲜冰柜、有一台留样冰箱、有一套供暖降温设备、有一套电子监控设备、有一套消防器材。(5)所建食堂应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品卫生经营标准,并获得市场监管部门审批许可;符合住建部门的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等条件。(6)统一制作悬挂标志牌。统一规范名称为“石狮市XX镇XX村示范性长者食堂”,制作30×165cm的不锈钢牌匾悬挂在大门右侧。

      4.补助标准:按照15万元/个项目的标准下达2024年6个示范性长者食堂省级补助资金共计90万元,专项用于补助示范性长者食堂建设。

      二、建设2个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2024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民养老〔2023〕36号)进行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1.项目设置:(1)区域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床位数不少于5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社区型嵌入养老服务机构建筑面积不少于900平方米,床位数不少于2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2)原则上应设置全时托养区、日间照料区、文体活动区、康复保健区、管理服务区。全时托养区相对独立,其它功能区适当兼容,并落实相关标准。

      2.项目功能:原则上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应提供全时托养服务、日间照料服务、康复保健服务、居家入户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项目对外开放“食堂+学堂”服务,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认知障碍专项照护等养老服务。

      3.项目管理: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应由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或具有法人资质的专业团队运营管理,合理确定服务收费并予公开,并按照《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和《福建省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闽民规〔2022〕1号)执行备案办理、服务规范、监督检查、法律责任。

      4.补助标准:按照200万元/个的标准下达2024年2个区域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省级补助资金共计400万元,专项用于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附件:2024年示范性长者食堂、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石狮市民政局               石狮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示范性长者食堂、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一、示范性长者食堂

    序号

    镇(街道)

    项目名称

    补助资金

    (万元)

     

    1

    湖滨街道

    湖滨街道长福社区示范性长者食堂

    15

    2

    永宁镇

    永宁镇第二社区示范性长者食堂

    15

    3

    蚶江镇

    蚶江镇厝仔村示范性长者食堂

    15

    4

    蚶江镇

    蚶江镇莲中村示范性长者食堂

    15

    5

    鸿山镇

    鸿山镇伍堡村示范性长者食堂

    15

    6

    祥芝镇

    祥芝镇湖西村示范性长者食堂

    15

    二、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

    7

    永宁镇

    永宁镇西偏村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

    200

    8

    蚶江镇

    蚶江镇洪窟村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

    200

    合计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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