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3000-2025-00046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1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2025年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 备注/文号:狮民〔2025〕40号
- 发布日期:2025-05-22
石狮市社会福利中心,各相关养老服务机构:
根据《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民养老〔2022〕12号)、《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石狮市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狮民〔2025〕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省民政厅、泉州市民政局、石狮市民政局《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应对全市养老机构贯彻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福建省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政策法规情况开展检查。市民政局在泉州随机抽取检查的基础上,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方消防专家对其他在开展服务的养老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泉州市泰和医院温晴养护院存在问题:
1.报警主机显示6楼房间烟感故障;
2.消控室值班人员无证;
3.避难间标识牌未设,避难间消防设施不齐全;
4.一处应急灯脱落;
5.屋顶消防水箱出水管阀门关闭;
6.防火巡查记录不规范,未写明发现问题和处理情况;
7.未结合实际制定入住老年人护理记录表;
8.部分“九防”预案未结合实际制定;
9.配送单位到餐时,接餐单位验收时未能对食品进行中心温度测量及登记;
10.留样冰箱内留样食品重量不达标(125克以上);
11.现场检查时发现,部分食材(水果、饮料)堆放至厕所地面;
12.外用药品与内服药品混放;
13.部分拆零药品未设置专区存放,无登记拆零记录。
(二)石狮振狮医院温晴养护院存在问题:
1.避难间标识牌未设,避难间消防设施不齐全;
2.消防水泵房控制柜处于手动状态;
3.湿式报警阀警铃测试阀开启后未动作;
4.末端试水无标识;
5.未结合实际制定“九防”预案;
6.未结合实际制定服务安全意外突发事件预案,措施不合理,如个别老年人跌倒未及时通知家属;
7.个别房间洗手间适老化改造不到位;
8.老年人请销假制度不规范;
9.现场检查时正在分餐的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
10.未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及登记。
(三)石狮市慈爱老人福利院存在问题:
1.消控室现场值班人员无证书;
2.配电室内有杂物和可燃物;
3.水泵结合器标识未标注供水区域、供水范围、额定压力信息;
4.电工证不符合国家要求;
5.配电室内配电箱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配电室内断路器安装在木板上且未入箱管理;
7.蓄水池外未设置液位计;
8.湿式报警阀电源线裸露;
9.配电室配电箱箱体与箱盖未跨接;
10.配电室室内电缆沟无盖板;
11.二楼疏散通道未安装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
12.配电柜内断路器进线出线隔电弧部分缺失;
13.35kg干粉灭火器压力表指针在红色区域;
14.一楼办公室内喷头距离障碍物距离不符合规范;
15.配电室未设置挡鼠板;
16.一楼通道消火栓内缺失消防水带;
17.配电室内使用淘汰电器产品;
18.水泵房内消防水泵螺丝脱落;
19.养老护理员无岗前培训记录;
20.护理巡查无交班全日制;
21.第三方带入不适合老年人食用食品,无相关处置记录;第三方带入药品服药计划未签字确认;
22.无防压疮翻身记录表;
23.未对老年人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计划中无),无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考核试题等材料;
24.厨房人员未佩戴口罩;
25.晨检记录和消毒记录登记不全;
26.外用与内服药品混放。
(四)石狮市三福养老院存在问题:
1.消控室现场值班人员无证书;
2.配电室内有杂物和可燃物;
3.水泵结合器标识未标注供水区域、供水范围、额定压力信息;
4.配电柜周围未设置绝缘垫;
5.水泵房内配电箱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消防水泵房未采取防水淹没的技术措施;
7.蓄水池外未设置液位计;
8.湿式报警阀电源线裸露;
9.第二配电室配电箱箱体与箱盖未跨接;
10.水泵房电源线裸露拖地;
11.水力警铃安装位置错误;
12.配电柜内进线出线隔电弧部分缺失;
13.35kg干粉灭火器压力表起雾;
14.防火巡查交接不规范;
15.无污染织物消毒记录;
16.无入住养老机构服务安全风险评估;
17.开水壶放置在走廊;
18.无老年人安全宣传记录;
19.厨房人员未佩戴口罩;
20.当日晨检记录和消毒记录未登记。
(五)石狮市东埔三村敬老院存在问题:
1.消控室现场值班人员无证书;
2.水泵结合器标识未标注供水区域、供水范围、额定压力信息;
3.配电室内配电箱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配电室配电箱箱体与箱盖未跨接;
5.消防设备设施检测报告问题未整改;
6.配电柜内进线出线隔电弧部分缺失;
7.灭火器未按时点检;
8.防火巡查全日制无交班,无护理巡查制度;
9.未制作污染织物消毒记录表格;
10.未提供服药管理服务,没有服药管理制度;
11.九防措施相关管理规定不齐全;
12.开水炉未贴高温防烫警告标志标识;
13.未对从业人员考核;
14.留样冰箱内留样食品重量不达标;
15.食物冰箱内食品生熟混放,标签张贴不规范。
(六)石狮市蚶江镇伍星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存在问题:
1.消控室内配电箱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消防水泵房未采取防水淹没的技术措施;
3.蓄水池液位计未按规范标注刻度;
4.天台配电箱门损坏;
5.消控室配电箱箱体与箱盖未跨接;
6.配电柜内断路器隔电弧缺失;
7.水力警铃安装位置错误;
8.无监控内容保密制度;
9.污染织物清洗消毒处置不规范;
10.就餐空间未设禁烟标识;
11.无服药管理协议;
12.无老年人信息档案制度;
13.分菜间纱窗损坏;
14.厨房防蚊灯不能正常使用。
(七)石狮市红景天雅园老年公寓存在问题:
1.消控室现场值班人员无证书;
2.消控室外有电动车飞线充电;
3.水泵结合器标识未标注供水区域、供水范围、额定压力信息;
4.水泵房防火门闭门器损坏;
5.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
6.消防水泵房未采取防水淹没的技术措施;
7.消防水泵未接地;
8.屋顶稳压系统无常开常闭阀门标识;
9.灭火器直接放在地面(稳压泵,电梯机房,配电房);
10.电梯机房配电箱箱门缺失;
11.电梯限速器防护罩缺失;
12.消火栓箱未设置消防软管卷盘;
13.避难间消防设备配备不齐全;
14.楼层内未设置疏散引导箱;
15.老人居住房间内无疏散图;
16.配电房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未定期送检;
17.新员工岗前培训未见职业道德、护理技能等培训内容;
18.个别房间洗手间适老化改造不到位;
19.未结合实际制定“九防”预案,措施未责任到人;
20.服务安全意外突发事件处理记录不规范;
21.老年人请销假制度不规范;
22.原材料仓库杂物多,食材与生活用品混放;
23.储物间内散装食品未按要求密封保存,标签标识不规范;
24.厨房内垃圾桶未加盖,下水道口漏洞较大,“三防”设施配备不足;
25.厨房天花板及墙面有油漆脱落、发霉现象;
26.食物冰箱内食物生熟混放、标签标识不规范;
27.分餐间内天花板有破损未维修,紫外线消毒灯配备不足;
28.一次更衣室和二次更衣室内均无消毒和烘干机设备,工作服放置在更衣室外;
29、现场检查时,从业人员健康证不齐全。
(八)石狮市永宁夕阳康养服务中心存在问题:
1.喷淋末端试水装置无标识;
2.消火栓箱内消火栓按钮未设置;
3.消控室值班人员无证;
4.消防水泵房水泵控制柜未启用;
5.一楼楼梯间内有堆放杂物;
6.楼层内、老人房间内无疏散图;
7.楼层内未配置疏散引导箱;
8.餐厅防火门顺序器缺失;
9.一楼配电间内烟感防尘罩拆除;
10.通向屋顶消防水箱爬梯设置不合理,不方便检查;
11.消防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查清单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
12.无新员工岗前培训材料。
13.个别房间洗手间适老化改造不到位。
14.未结合实际制定“九防”预案,措施未责任到人。
15.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不规范;
16.厨房窗户未安装纱窗;
17.厨房内垃圾桶未加盖,未安装灭蝇灯,未设置挡鼠板,“三防”措施不到位;
18.一次更衣室未使用,室内未设置洗手消毒等设备,更衣室当成储物间使用;
19.食物冰箱生熟混放,未按要求张贴标识标签;
20.食品留样记录表登记不规范;
21.正在使用的电梯未张贴检验合格标志和维保记录。
(九)石狮市东店康养服务中心存在问题:
1.消控室现场值班人员无证书;
2.配电室内有杂物和可燃物;
3.配电柜周围未设置绝缘垫;
4.电室配电箱箱体与箱盖未跨接;
5.配电柜内断路器进线出线隔电弧部分缺失;
6.一楼楼梯间存放可燃物和杂物;
7.无防火巡查交接记录;
8.未书面进行九类服务安全风险专项评估;
9.虽有制定九防服务操作手册/流程,但尚未细致执行(未逐一明确入住老人所属类别,应提供护理方案);
10.未制定教育计划,未对老年人开展安全教育;
11.未公开养老机构基本信息,未公开服务管理系信息,未公开接受社会捐赠相关信息;
12.留样冰箱内留样食品重量不达标(125克以上);
13.外用药品与内服药品未分开摆放。
二、整改要求
请上述机构做好隐患问题整改和服务质量提升,整改情况报告请于5月30日前报送市民政局福利保障股。
联系人:洪奕鹏;联系电话:0595-88715031。
石狮市民政局
2025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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