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3000-2026-00097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10-12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2026年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 备注/文号:狮民〔2026〕73号
    • 发布日期:2026-10-13
    石狮市民政局关于2026年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10-13 17:12 阅读人数:1

    各相关养老服务机构:

      根据《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民养老〔2022〕12号)、《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石狮市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狮民〔2026〕56号)等精神,市民政局在泉州随机抽取检查的基础上,联合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对其他在开展服务的养老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现问题

      详情请见附件《2026年度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问题清单》。

      二、整改要求

      请本次迎检机构做好隐患问题整改和服务质量提升,整改情况报告请于10月15日前报送市民政局福利保障股(联系人:洪奕鹏;联系电话:0595-88715031)。

      附件:2026年度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问题清单

                          石狮市民政局                                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石狮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6年度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问题清单

    序号

    机构名称

    消防安全

    食品安全

    建筑安全

    服务质量

    1

    石狮市仁德康复医院温晴养护院

    1.消防控制室未落实“双人双岗”值班制度,仅有3本证书;

    2.工作人员消防栓操作不熟练。

    1.进货查验未履行到位,无猪肉检疫合格证明;

    2.未设置更衣室,员工鞋子、杂物直接放在分餐间;

    3.粗加工间窗户未安装纱窗,两个门未及时关闭,顶棚与墙面间留有缝隙,水管口未封闭;

    4.水池下方污渍未清理干净;

    5.洗菜、切菜工作直接在天台进行,未在切配间进行,且切配工作在洗碗池旁进行,易交叉污染。

    无

    1.九防措施中缺乏防止压疮措施;

    2.消防应急预案未明确具体要疏散的入住人员;

    3.部分应急物资未进行登记;

    4.收费行为不规范,邱鸳鸯合同签订4800元/月,实际收费4500(含消费券800元/月)。

    2

    石狮市宝盖镇禾康长者照护中心

    1.消防室未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值班制度。

    1.进货查验未履行到位,无猪肉检疫合格证明;

    2.检查食品留样,8月20日的“五香卷”留样克数不足125g。

    3.冰箱内一盆猪肉保鲜膜未覆盖到位,存在污染风险;

    4.柜子上米粉部分裸露在外,存在污染风险。

    根据《关于宝盖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专题会议纪要》(狮政专﹝2020﹞56号)文件,已出具建筑消防安全评查报告。

    1.信息公开栏缺少二维码;

    2.老年人生活、活动区域未张贴禁止吸烟标识(标识张贴于前台);

    3.未制定重大节日期间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3

    石狮市慈爱老人福利院

    1.该场所2人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件,建议招聘持证人员或组织人员报考证件,满足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

    2.消防主机显示5个故障点;

    3.二楼个别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灯未保持常亮状态;

    4.避难间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2m²,除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和疏散门(甲级防火门)外,不应设置其他开口。现有的避难间未设置甲级防火门、消防软管卷盘、消防专线电话、应急广播等消防设施,门框孔洞未封堵;

    5.厨房明火区域与分餐区的孔洞未采用防火玻璃或实体墙进行分隔;

    6.电动车停放充电点,充电装置未配置控制电动车充电时长器,建议增设(简易)消防喷淋系统、室外消火栓、监控系统、配齐灭火器等;

    7.消防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场所情况调整修订,疏散组人员未明确具体要疏散的入住人员且未明确失能老年人疏散转移措施。

    1.食堂内垃圾桶一直敞开,未设置脚踩式垃圾桶;

    2.食品仓库潮湿,食品和非食品混放。

    根据《关于养老服务突出问题和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议纪要》(狮政专﹝2025﹞40号),已出具建筑消防安全评查报告。

    1.目前仍处于价格变更申请程序,旧公示牌未及时撤换导致存在2种价格公示牌;

    2.2025年之前的老年人信息档案未保存;

    3.部分老年人费用变更未另签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手续不规范;

    4.部分老年人仅保存入院能力评估和最新能力评估,未保存历年能力评估资料。

    4

    石狮市东埔三村敬老院

    1.疏散楼梯常闭式防火门为敞开状态,且个别门存在变形情况;

    2.一楼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

    1.现场发现在48小时内的多种留样菜品不足125克。

    石狮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16〕第1537号),消防大队对现场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结论为“符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设施完善”。

    1.未单独设置“入院安全岗”;

    2.未在公示栏当月领导陪餐计划,不符合领导陪餐工作要求;

    3.2026年以来仅开展业务培训,未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培训;

    4.为做好护理员巡查、交接班登记;

    5.部分老人仅保留最新能力评估材料及合同,未见入院评估及历年合同材料,未专门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

    6.未对入住老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部分仅要求提供体检报告,未对传染疾病、精神疾病等方面进行询问排查;

    7.对于防止噎食、食品药品误食、压疮、跌倒、坠床、烫伤、他伤、自伤等“九防措施”仅制定机构制度,未见学习培训等落实举措;

    8.机构合同未自拟模板,未采用国标模板,不符合规范;

    9.2026年7月30日民政局检查反馈问题尚未整改完成并提交整改报告;

    10.目前机构无护理员,仅招聘1名护理员且当前处于请病假状态,院内存在2名中度失能老年人,护理员配备不足。

    5

    石狮市凤里济心养老服务中心

    1.消控室值班人员1人有持证,建议招聘持证人员或组织人员报考证件,满足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

    2.八层走廊窗户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3.五楼厨房明火区域与分餐区的门、孔洞未采用防火门或防火玻璃(实体墙)进行分隔。

    4.消防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场所情况调整修订,疏散组人员未明确具体要疏散的入住人员且未明确失能老年人疏散转移措施。

    5.消防控制室应位于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1.出餐口未使用时未封闭。

    根据中共石狮市第八届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凤里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有关问题协调专题会议纪要》(﹝2023﹞20号),已出具建筑消防安全评查报告。

    1.未将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纳入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内容;

    2.对入住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的评估员仅1人具备评估资质;

    3.未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4.消防应急预案未明确具体要疏散的入住人员,未明确失能老人疏散转移措施;

    5.养老服务预收费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收取的入住老年人押金未足额存入专用户。

    6

    石狮市蚶江镇伍星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1.该建筑周边未设置消防车通道(现有的道路净宽度不满足消防车安全、快速通行的要求)。

    2. 消控室值班人员3人分为早中晚三班,建议招聘持证人员或组织人员报考证件,满足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

    3.喷淋泵、消火栓泵未处于自动状态。

    4.四楼避难间卫生间靠走道处设置窗户,建议采用防火封堵措施。

    5.四楼强电井内电线管道穿过防火隔墙处有孔洞,建议采用防火封堵措施,同时对其它楼层情况进行排查整改。

    6.入住楼层疏散方向指示不明确,建议在两侧安全出口处增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灯。

    7.厨房明火区域与分餐区的门、孔洞未采用防火门或防火玻璃(实体墙)进行分隔。

    8.一楼大厅区域室内消火栓的外观装饰板影响软管卷盘、消火栓的正常使用。

    9.电动车停放充电点,充电装置未配置控制电动车充电时长器,建议增设(简易)消防喷淋系统、室外消火栓、监控系统、配齐灭火器等。

    10.消防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场所情况调整修订,疏散组人员未明确具体要疏散的入住人员且未明确失能老年人疏散转移措施。

    1.冰箱密封条发霉;

    2.“明厨亮灶”二维码扫码无法查看监控;

    3.天花板存在破损。

    根据《关于蚶江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专题会议纪要》(狮政专﹝2021﹞35号),已出具建筑消防安全评查报告。

    1.未将职业道德教育纳入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内容;

    2.未按要求落实重大节日期间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3.消防应急预案未明确具体要疏散的入住人员,未明确失能老人疏散转移措施;

    4.养老服务预收费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收取的入住老年人押金未足额存入专用户。

    7

    石狮市红景天雅园老年公寓

    1.消防控制室未落实双人持证值班制度。

    1.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工作未落实到位;

    2.食品加工区有一个垃圾桶未换成非手动式;

    3.物流通道的门未及时关闭;

    4.冰箱门污渍未及时清理,冰箱内壁未及时除霜。

    无

    1.信息公开栏缺少二维码公开;

    2.2026年以来未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3.虽然有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但档案混杂且不规范,如抽查王传君档案,发现分名处存放;

    4.失能老年人养老护理员配备比例未达标;

    5.部分护理员只有结业证,2026年3月24日报名初级;

    应急预案未明确失能老年人疏散转移措施。

    8

    石狮市鸿山温晴养护院

    1.门口前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未及时劝阻清理;

    2.一楼个别安全出口上锁,6楼安全出口被遮挡影响使用;

    3.一楼个别手动火灾报警器被遮挡;

    4.消控室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不一致,例如每次值班接班人仅一人,不符合双人值班要求;巡查记录人与值班人不一致。

    1.食堂仓库食品和非食品混放,未做到专库专用;

    2.四楼部分餐具未及时消毒,存在混用情况;

    3.索票索证不齐全,部分票据未盖章,未向供应商索取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证。

    无

    1.每日消防巡检记录表6月、7月无巡查人员、主管人员签名;

    2.存在门口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问题,保安未及时劝离违停人员;

    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明确失能老年人疏散转移的分组、流程;

    4.未制作避难间应急物资清单,仅记录物品名称,未体现物品数量、保质期、点检记录等内容。

    9

    石狮市三福养老院

    1.该场所2人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件,建议招聘持证人员或组织人员报考证件,满足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

    2.消防控制室的门框孔洞未封堵;

    3.建筑内的厨房与其它区域未采用防火门、防火窗、实体墙进行分隔;

    4.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屋顶应设置带有压力表的试验消火栓;

    5.各层室内消火栓内未设置消火栓按钮;

    6.避难间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2m²,除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和疏散门(甲级防火门)外,不应设置其他开口。建议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并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应急广播等消防设施;

    7.四层避难间内的末端试水装置出水口连接消防软管卷盘,影响末端试水装置正常使用;

    8.消防控制室的防火门未向疏散方向(向外)开启;

    9.各层不能与敞开式外廊直接连通的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10.消防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场所情况调整修订,疏散组人员未明确具体要疏散的入住人员且未明确失能老年人疏散转移措施。

    1.食堂窗户均未设置纱窗,现场无灭蝇灯。

    根据《关于养老服务突出问题和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议纪要》(狮政专﹝2025﹞40号)文件要求,正在推进办理消防审验手续。

    1.领导陪餐工作落实不规范,仅1周1次,不符合“每周不少于3次”要求;

    2.培训资料中未见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资料,传达上级下发的通报文件不够及时;

    3.部分入住老人未做入院评估及安全风险评估,部分老人仅做入院评估,未做到每年更新能力评估;

    4.仅开展防止噎食、食品药品误食、压疮、跌倒、坠床、烫伤、他伤、自伤等“九防措施”应急演练,未制定专门制度、定期培训;

    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部分内容不符合机构实际,如紧急联系方式填的是“晋江应急局”。

    10

    石狮市祥芝镇伍星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1.该场所1人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件,建议招聘持证人员或组织人员报考证件,满足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

    2.消防控制室的疏散门未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3.消防水池上锁,无法查看消防水泵(室内消火栓泵、喷淋泵)以及控制柜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4.消防水池的水池液位显示器故障;

    5.二层末端试水阀故障;

    6.二层安全出口处悬挂的标志灯有误,应采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灯;

    7.建筑内的厨房与其它区域未采用防火门、防火窗、实体墙进行分隔;

    8.大门口的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占用;

    9.消防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场所情况调整修订,疏散组人员未明确具体要疏散的入住人员且未明确失能老年人疏散转移措施。

    1.食堂内进入分餐间的更衣室水池堆放杂物,未有效使用。

    根据《关于养老服务突出问题和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议纪要》(狮政专﹝2025﹞40号)文件要求,正在推进办理消防审验手续。

    1.未单独设置“入院安全岗”;

    2.部分离院老人档案材料未保存完整;

    3.民政局7月24日检查反馈问题尚未整改完成;

    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见失能老年人疏散转移措施,内容不够完整;

    5.押金尚未转入监管专用户,目前仍处于申请程序流程。

    11

    石狮振狮医院温晴养护院

    1.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2.消防控制室应位于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3.消控室值班人员1人有持证,建议招聘持证人员或组织人员报考证件,满足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

    4.消防主机的打印机,打印内容不明。

    5.消防主机显示有4个屏蔽点。

    6.消控室值班记录未及时登记。

    7.卫生间洗手台处窗户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菱形铁丝网)。

    8.电梯/楼梯间前室防火门损坏变形导致未处于常闭状态。

    9.消防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场所情况调整修订,疏散组人员未明确具体要疏散的入住人员且未明确失能老年人疏散转移措施。

    10.屋面消防水泵(室内消火栓泵、喷淋泵)、消防给水管道未设置明显标识。

    11.建筑内的厨房与其它区域未采用防火门、防火窗、实体墙进行分隔(厨房是振狮医院使用,但供应养护院人员的餐食)。

    1.食堂洗菜池下水管口周围未密封,地板有蟑螂尸体;

    2.食堂出入口未设置防鼠板。

    1.根据《关于养老服务突出问题和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议纪要》(狮政专﹝2025﹞40号)文件要求,已出具建筑消防安全评查报告。

    2.屋面新安装不锈钢18吨消防水箱,应由设计单位进行复核。

    1.未将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纳入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内容;

    2.重大节日期间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落实不到位,无排查人员签字;

    3.未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4.未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12

    石狮市永宁镇西偏村养老服务中心

    1.消防控制室未落实双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

    1.分餐间窗口未及时关闭;

    2.分餐间杂物堆放,未及时清理;

    3.灭蝇灯污渍未及时清理;

    4.冰箱内壁未及时除霜,冰箱门封条污渍未及时清理;

    5.加工区域与外界相通的门未及时关闭;

    6.未设置更衣室。

    无

    1.信息公开栏缺少二维码;

    2.老年人衣物手洗无记录,污染织物机洗无记录;

    3.应急物资和器材与村委会共用。

    13

    石狮市洪窟伍星养老院

    1.该场所现场未能提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维保合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报告。另消防主机显示1个故障点未及时处理。

    2.消防控制室未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张贴的公示营业执照、工作程序、收费标准、从业守则、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投诉电话等事项。

    3.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同一空间内不得设置床位、休息隔间、床铺沙发等休息设施,建议采用实体墙封堵门洞,与其他部位进行分隔。

    4.消控室值班人员2人有持证,建议招聘持证人员或组织人员报考证件,满足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

    5.水泵房控制操作间电线管道穿过防火隔墙处有孔洞,建议采用防火封堵措施。

    6.喷淋泵、消火栓泵未处于自动状态。

    7.消防水泵(室内消火栓泵、喷淋泵)、消防给水管道未设置明显标识。

    8.三至六层大厅、走廊、房间窗户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9.个别室内消火栓内的消防水带老化。

    10.现有的电动车停放充电点,充电装置未配置控制电动车充电时长器,建议贴邻建筑外墙的窗户洞口封堵或重新选址,同时电动车停放充电点增设(简易)消防喷淋系统、室外消火栓、监控系统、配齐灭火器等。

    11.消防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场所情况调整修订,疏散组人员未明确具体要疏散的入住人员且未明确失能老年人疏散转移措施。

    12.该建筑周边未设置消防车通道(现有的道路净宽度不满足消防车安全、快速通行的要求)。

    1.食品留样克重不足125g。

    根据《关于蚶江镇洪窟村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纪要》(狮政专﹝2026﹞5号),已出具建筑消防安全评查报告。

    1.未开展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

    2.未按要求重大节日期间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3.未结合实际制定九防措施;

    4.未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5.未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