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1600-2024-00012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31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两节”期间革命“五老”人员和遗偶慰问活动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民〔2024〕13号
    • 发布日期:2024-02-01
    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两节”期间革命“五老”人员和遗偶慰问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2-01 15:50

    有关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根据《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两节”期间革命“五老”人员和遗偶慰问活动的通知》(泉民老〔2024〕1号)、《中共石狮市委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狮委〔2012〕36号)文件精神,为营造老区人民过好平安、祥和、欢乐“两节”的氛围,决定对我市2位革命“五老”人员和11位遗偶开展2024年“两节”期间慰问活动(健在“五老”人员和遗偶的人数统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革命“五老”人员慰问金每人1800元(其中上级慰问金每人1000元,本级慰问金每人800元),遗偶慰问金每人500元(上级慰问金)。请相关镇(街道)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慰问活动,可采取入户走访或转入对象的银行账户方式进行,并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4年“两节”期间革命“五老”人员慰问金发放情况表

      2.2024年“两节”期间革命“五老”人员遗偶慰问金发放情况表

      石狮市民政局

      2024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4年“两节”期间革命

    “五老”人员慰问金发放情况表

    序号


    (街道)

    慰问人数

    春节慰问金

    备注

    1

    永宁

    2

    3600

     

    合计

     

     

    3600

     

     

    附件2

     

    2024年“两节”期间革命

    “五老”人员遗偶慰问金发放情况表

     

    序号


    (街道)

    慰问人数

    春节慰问金

    备注

    1

    灵秀

    1

    500

     

    2

    永宁

    6

    3000

     

    3

    锦尚

    3

    1500

     

    4

    湖滨

    1

    500

     

    合计

     

     

    550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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