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1600-2024-00019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06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下拨 2024年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民〔2024〕19号
    • 发布日期:2024-02-07
    石狮市民政局关于下拨 2024年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的通知
    时间:2024-02-07 09:17

      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根据《石狮市民政局 石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狮市临时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狮民〔2020〕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下拨各镇(街道)2024年临时救助备用金320000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的临时救助备用金专项用于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个人)的救助。

      二、《石狮市临时救助工作规范》规定,市民政局以委托方式将5000元以下的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镇(街道),镇(街道)审批发放的临时救助,应按月报市民政局备案。

      三、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张榜公示、审核并受市民政局委托审批本级临时救助的责任主体。各镇(街道)要管好用好临时救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套取临时救助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2024年镇(街道)备用金参照镇(街道)户籍人口及2023年度救助成效等情况进行分配,请各镇(街道)及时书面报送申请资金函到市民政局办理拨款手续。

      附件:2024年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分配表

      石狮市民政局

      2024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分配表

       

       

       

       

       

      单位:元

      镇(街道)

      结算2023年临时救助备用金

      2024年上半年下达备用金

      本次下达资金

      2023

      下达备用金

      2023

      使用情况

      结算后应下达(扣减)资金

      凤里街道

      73013

      82818.55

      9805.55

      40194.45

      50000

      湖滨街道

      62775

      21017.5

      -41757.5

      41757.5

      0

      宝盖镇

      79700

      39575

      -40125

      40125

      0

      灵秀镇

      85763

      48890

      -36873

      36873

      0

      蚶江镇

      92400

      70100

      -22300

      42300

      20000

      永宁镇

      75900

      104900

      29000

      51000

      80000

      祥芝镇

      185150

      250300

      65150

      84850

      150000

      鸿山镇

      75553

      47560

      -27993

      27993

      0

      锦尚镇

      80000

      67350

      -12650

      32650

      20000

      合  计

      810254

      732511.05

      

      397742.95

      32000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