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3-0500-2025-00052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0
- 标题:2025年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公示(第25批)
- 发布日期:2025-06-20
序号 |
立案 时间 |
案由 |
执法 类别 |
执法法律 依据 |
执法法律 条件 |
执法决 定日期 |
办理程序 |
办理 结果 |
1 |
2025-06-18 |
石狮市益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变更审批 |
行政许可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 |
申请人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是由本许可机关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单位已经发生涉及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注册资本等公司登记事项的改变。 |
2025-06-18 |
受理(窗口人员当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即办,窗口人员当场办结) |
变更法人 |
2 |
2025-06-18 |
石狮市绿园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 |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025-06-18 |
受理(窗口人员0.5工作日)->审查(现场勘查人员1工作日)->决定(分管领导审批1.5个工作日,窗口人员办结2个工作日) |
新设 |
3 |
2025-06-18 |
石狮市天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 |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025-06-18 |
受理(窗口人员0.5工作日)->审查(现场勘查人员1工作日)->决定(分管领导审批1.5个工作日,窗口人员办结2个工作日) |
新设 |
4 |
2025-06-18 |
泉州迈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 |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025-06-18 |
受理(窗口人员0.5工作日)->审查(现场勘查人员1工作日)->决定(分管领导审批1.5个工作日,窗口人员办结2个工作日) |
新设 |
5 |
2025-06-19 |
泉州迈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 |
行政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3.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50号) |
1、注册资本金或者开办金不少于10万元; 2、有与开展职业中介服务相适应的场所和设施; 3、有3名以上(含3名)具有人力资源服务相应职业资格(即具有职业指导员、劳动关系协调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服务职业资格证书或经济类初级职称)、大专以上人力资源相关专业学历;(以社保缴交记录为证) 4、有管理制度和章程(内容含开展服务的流程、规范、内部管理及工作制度); 5、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025-06-19 |
受理(窗口人员当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即办,窗口人员当场办结) |
新设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