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3-0500-2025-00054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2
- 标题: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25年第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 发布日期:2025-07-02
为进一步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督促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石狮市2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公布通报。
一、石狮市苏喜文服装加工厂(苏喜文)拖欠劳动报酬案。
石狮市苏喜文服装加工厂(无营业执照),地址:福建省石狮市灵秀创业园三路19号奔帅保罗八楼;实际经营人:苏喜文;身份证号码:3623311986******19
2025年2月20日,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石狮市苏喜文服装加工厂存在拖欠劳动者报酬问题。
经查,石狮市苏喜文服装加工厂实际经营者苏喜文,未办理营业执照招用工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期间拖欠13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合计116961.89元。调查期间,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人员通过多次电话联系和现场检查均无法与苏喜文取得联系。
2025年2月24日,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苏喜文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其于2025年2月27日前支付所拖欠的工资,苏喜文逾期未支付且涉嫌欠薪逃匿。
2025年3月3日,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石狮市鸿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非法使用童工案
石狮市鸿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505815895862695;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湖滨街道福辉路108号;法定代表人:王新。
2025年4月17日,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石狮市鸿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招用童工的情形。
经查,石狮市鸿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9日(共计9天)期间,违法使用童工肖某某从事后厨帮工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2025年5月14日,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石狮市鸿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非法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该用人单位已于2025年5月28日按规定缴纳罚款。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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